日子越来越冷了,深秋时节已过,转眼便是冬日。今年的将军府,也算是分外萧条,沈妙被禁足在沈府,沈清卧病在床,每日只有沈玥一人上下广文堂,便是后来的中秋宴,也只有陈若秋带着沈玥前去,自然又是沈玥大出风头,不过这些事,究竟和沈妙没什么关系了。
然而随着时日越来越长,沈清的事情却也拖不得了。任婉云让陈大夫开了些药丸,让沈清的孕吐之症减轻了不少,旁人是瞧不出什么问题的,可若是一直下去,终究是纸包不住火。
“这样下去不行,”任婉云皱眉按着额心:“得想个法子让清儿出去避一避。”且带沈清将孩子生下来再回来,为了避人耳目便说沈清身染恶疾也行。待风头一过,或许会天下太平。
“可是姑娘如今这身子,送出去了难免吃苦头。”香兰有些担忧:“况且这一来一去,必然要花些时日,姑娘的青春也就被耽误了……”
任婉云眉头一皱,不错,沈清如今已经虚岁有十六,再多一年,便是十七,这定京城中的女儿家,其实十六七岁出嫁的倒是刚刚好,可沈清是官家女儿,要挑选的婆家自然也是高门。再等一年,只怕好的勋贵子弟都已经被人尽数挑走了。
“垣儿需得年关才赶得回来,如今清儿的身子却拖不得。”任婉云眉间闪过一丝戾气。
“夫人,”一边一直未开口的彩菊却开口道:“奴婢听闻,中书侍郎卫家夫人近来与三夫人通过气儿,似是想来咱们府上为卫家嫡长子求亲,求得是五小姐。”
“沈妙!”任婉云咬了咬牙:“她倒是好运气!”中书侍郎是正四品的官职,虽然对于沈信这样的正一品武将来说,来求亲简直是自不量力。可是卫家嫡长子卫谦却是个才学容貌都是上乘的少年,来娶定京城中的一个草包女,至少在人才这一条路上,是绝对配得上沈妙的。况且卫谦年纪轻轻已经入仕,只怕日后必然是少年大成,来求亲简直是沈妙撞上了大运。
“听说是卫家有意攀附府上,”彩菊道:“所以才忍痛用儿子换同沈府交好的机会。”彩菊话里的意思,竟是将沈妙看作是非常下作的人,十分配不上那卫少爷似的。
“也算是她走了运。”任婉云面色有些狰狞。这么多年,虽然沈信的官威极大,可是来沈府为沈妙提亲的人却是几乎没有,不为别的,正是因为沈妙自己太懦弱愚蠢,以沈信的功名,沈妙要找的夫婿必然得是同样的高门大户,可高门大户中,又实在无法接受这样一个几乎是明齐笑柄的主母。
所以任是沈信功名在身,沈妙也是无人问津。
如今这卫家突然来提亲,彩菊虽然说是想要攀附,可细细一想,大约也是因为当日在校验场上,沈妙的表现令众人耳目一新,原先的蠢笨模样有所改变,这才让卫家也忍不住出手。
便是在往常,任婉云也是不会容忍这样好的亲事落在沈妙身上的。更何况如今沈清还是这幅模样,她就更不能看着沈妙这个始作俑者好过了。
“夫人无需担心,”香兰道:“老夫人铁定不会赞同这门亲事的。”
将军府中,痛恨大房的,沈老夫人可是首当其冲。奈何不了沈信,沈老夫人却能暗中将沈妙的亲事拿捏在手心中。从前有着任婉云的打点,沈妙的草包之名遍布明齐,如今沈妙洗脱了一般愚蠢封号,有人上门求亲,以沈老夫人的心机,必然会想法子打消她们的念头。
“她这样的贱命,哪里消受的了这等时运,怕是还没嫁过去,就死在屋里了。”任婉云的话也是恶毒不已。她看着里屋紧闭的房门,沈清日日歇在屋中不愿见人,心中掠过一丝怨愤:“可老爷居然还希望将清儿嫁给那等人!”
沈贵尚且不知道沈清怀了身子的事情,任婉云也不打算告诉他。沈贵这样凉薄的人,如今沈清只是失了清白,尚且可以容忍,可若是知道了沈清怀胎,必然会不顾沈清的身子强行流掉孩子。
可即便是这样,沈贵害怕东窗事发,竟然也催促着任婉云给沈清寻一门亲事,只需要将沈清早早的嫁出去,对方是高门变好。于是挑来挑去,就挑中了少府监的小儿子黄德兴。
黄家说起来,门第其实比卫家还要高一等,自然也是数不尽的荣华富贵。可是比起卫家来说,黄家的老爷夫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灯,而黄德兴,更是一个喜欢男人的断袖。
正因为如此,黄家对挑媳妇也不甚在意,只要媳妇性情温和,对黄德兴的荒淫之事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他的都不在乎。
沈贵想着沈清既然已经被污了身子,倒不如嫁入黄家,黄德兴既然会女人没兴趣,不会碰沈清,自然这个秘密也就不会被人发现。沈清只要坐着一个黄家媳妇的虚名,享受荣华富贵就好。而他,也可以凭着和黄家的姻亲关系,让仕途更上一层楼。
沈贵自然是打的好主意,任婉云却不依。就算沈清已经被污了身子,在任婉云心中,也定要为沈清再寻一门好亲事。嫁给黄德兴就如同守一辈子活寡,她是一定不会用自己的女儿去换这门亲事的。为了这件事,沈贵和任婉云已经争执了许久,夫妻二人本就冰冷的关系更加恶劣,沈贵几乎不到彩云苑里;来,日日歇在小妾屋中。
“若是五小姐和大小姐嫁的人换个个儿就好了。”彩菊愤愤道。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任婉云闻言,眉心一跳,突然看向彩菊:“你说什么!”
彩菊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奴婢说要是五小姐和二小姐嫁、嫁的人换个个儿就好了。”
“你说得对!”任婉云一下子站起身来,面上突然生出一股狂喜之态,她道:“不错,只要清儿和小贱人的亲事换一下就成了……。”她喃喃道:“本就该是我清儿的,这一次,就让那小贱人自食恶果!”她说着,突然想起了什么:“把我的披风拿来,去荣景堂。”
“夫人去荣景堂作甚?”彩菊和香兰都被任婉云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有些迷糊。却见任婉云狞笑道:“自然是要老夫人,留下卫家那门好亲事了。”
……
冬日,日光照在窗台上的花草之上,似乎也被映上了一层苍青色。然而那日光又是薄薄的,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被打破似的。沈妙穿着锦绣双蝶立水裙,上头一件窄肩莲青紫绣衫。深紫色让她本就白皙的皮肤几乎显得要透明了,而眉目似乎是用墨水画出来的一般干净,即使是站在窗前不动,贵气也从身上淡淡的萦绕出来。
白露和霜降几乎看的有些发呆,就是她们这些自小跟在沈妙跟前服侍的丫头,看见沈妙的脸也是看了这么多年,不知道为何,如今每每看到沈妙时,都会有一种不认识的感觉。那种淡淡的风华,出现在这原本稚气的少女身上,于是乖巧变成了威严,稚嫩变成了肃杀。
“姑娘好似很喜欢穿莲青色的衣裳呢。”白露道:“虽说穿着很好看,可是寻常这样的年纪,小姐们不都喜欢粉啊蓝啊的亮色么?”
莲青色贵在庄重,但深闺小姐们,除了宫中的公主郡主,是极少穿这样的颜色。一来是容易显得老气,二来是很难压得住这颜色,一不小心便会成了偷穿大人衣裳出来的小孩。
可沈妙明明长着一张嫩生生的小脸,却愣是将这身衣裳传出了宫里娘娘的气度,丫鬟们是不解的。
白露和霜降虽然压低了声音,却还是被沈妙听在耳中。她微微一笑,为什么喜欢穿莲青色,大约是因为,这样的颜色,能时时刻刻的提醒她,冷静,深沉,永不心慈手软。
前生在宫中的时候,每日都穿的是皇后的朝服,金灿灿的颜色能威慑那些心怀鬼胎的宫中嫔妃。端着皇后的架子,让人投鼠忌器,可那样的颜色其实并不适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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