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宽的在野外的撒野,并不代表着陶宽尽是害人的事,农村里自己种的瓜果蔬菜,家家都有,如果谁家连自己吃的菜都种不到了,要么就极其的懒,不愿出力,要么就是极其的困难,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做到。家里种的瓜果蔬菜多了,又不能变出钱来,自己又吃不完,要么就是喂猪,要么就是任由烂在地里。与其说喂猪或者任由烂在地里,像陶宽这样的孩子能吃点,人家都不以为是偷盗行为了。淳朴的民风,家里有的,不管是在地里的瓜果蔬菜,还是搬到家里番薯包谷,人家来拿点就不算偷盗了。不光是孩子,大人在外面干活的时候,因为口渴了,回家喝水又不方便,看见谁家的番薯或者是瓜果,顺手摘个能算偷盗吗?陶宽也就是这样的行为,家里有饭吃,只是在外面玩累了,玩饿了,摘个黄瓜也不能算偷盗行为。在村庄里既定的民约乡规里,算得上偷盗的:自己吃不完,到别人的地里整筐整筐得往家里搬,导致了本来的主人家自己吃都不够了,那才是偷盗了。或者没有搬到自己家里,而是搞到能换钱的地方去换钱了,这才是偷盗行为。陶宽有着这样的思想,甚至有些根深蒂固,这样的想法一直伴随着陶宽的一生,只是碰到同学以后,吃了同学的番薯,同学告到老师那里去了,老师给陶宽说了:把别人的东西,不和别人说就自己拿,这就是偷盗行为,这才体会到自己的家里淳朴的民风,也让陶宽学会了和同学相处方式的改变。再个就是金钱问题,陶宽对于钱没有太多的感觉,那个时候的农村,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难得看到钱,辛辛苦苦做了一年的工分,结果除了领口粮的钱外,能到手的就是几十块钱了,有了几十块钱收入的人家,那可是大户人家了,那些家里劳动力不够的人家,能不欠生产队里的钱就不错了,村庄的林家就是这样子,家里孩子多,吃饭的多,做事的少,林家的女人又是一个扎了小脚的女人,在家里做个家务多有些困难,就更提去帮林家的男人做工分补贴家用了。家里都没有钱,大人要办点事都得出一身汗,何况是孩子呢,就算是过年了,给孩子的压岁钱,就更是微乎其微了,给个一分二分的就是天大的事了,家里的孩子更不可能去拿家里的钱出去买东西吃,即使是去代销店买了,代销店的小钱也不会给孩子买,小钱几乎知道整个村庄里谁家的收入多少,过年能置办个什么,小钱都心里清楚,哪个孩子拿了钱去买东西吃,小钱也会把钱收好,给个孩子一个豌豆大小的糖,打孩子走了,然后就是通知孩子的大人来代销店里,把孩子的情况说了,然后把钱还给大人,当然会除去豌豆糖的钱,这家大人自然是对小钱感恩戴德,等到晚上,孩子就免不了一顿打。在村庄里这才算偷盗行为,偷自己家的钱也不行。村庄里淳朴的民风总认为:孩子是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小了偷针,大了偷金。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难得见到钱,最大的面值的也估计是五分的硬币了。在当时,五分的硬币也算是大钱了。陶宽家是个例外,陶宽爹外出做手艺,生产队里又有陶宽爷爷顶着,领口粮的钱相对于陶宽爹做手艺的工钱来说,自然是少的。即使是这样,陶宽能拿到的最大面值的钱也还是五分一下的硬币,陶宽对于吃没有太多的讲究,能顶饥就行,也不管味道如何,苦的,酸的,只要没有毒,再难吃的东西到了陶宽的嘴里都是美味。陶宽有些私房钱,都是一分二分的硬币,也有好几个,但陶宽不太喜欢花钱,陶宽宁愿去外面掏些吃的,也不会拿钱去买,陶宽妈知道陶宽的性格家里的钱并不避着陶宽,陶宽都知道家里的钱藏在哪里,陶宽甚至知道锁藏钱的箱子的那个锁平时只是没有锁的,只是挂在箱子的锁攀上,按理说,陶宽要拿钱去买东西是很有便利的,但陶宽不会去拿,陶磊也不会去拿,用钱的只有陶宽妈,甚至连陶宽爷爷也难得去花钱。陶宽妈知道陶宽要偷钱是很方便的,但陶宽打小从没有去碰过藏钱的箱子,陶宽能做的只是去外面野,野饿了就到谁家的地里去找吃的,或者干脆到野外的地里找野果吃,不会想到自己去买东西吃,更谈不上去偷钱买东西吃,至于到别人家去翻箱倒柜去找钱,几乎没有,这也是陶宽在村庄里人缘好的一个基础。陶宽的行为只能算是害人,还没有到偷盗行为的程度,所以,陶宽一直到自己去完小读书了,才意识到钱的重要性,但到这时候,陶宽的意识里,钱最多也只是一个数字罢了,能够花就行,没必要去死挣,更没有必要去为钱卖命。到了初中,就到镇里去读书了,陶宽也还算班级里有钱的主,那时候人的思想和对金钱的需求有了更高的认识,陶宽也还是那样,没有太多的改变,这样的意识持续到陶宽成家立业了,才有所改变,而这些却是陶宽以后的故事了,自然更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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