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扯到自己身上来了,是宽宥也没有了,慈悲也没有了,是不是很好笑。
如果别人不理解你,你要接受。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悲喜自渡是人生必修课。
人是活给自己的啊,所以要活得值得才行。
我不嫉妒任何人,我对我的人生所呈现出的样子完全满意,我兑现了我全部的承诺,所以如果让我重活一次,我也不会选择任何不同的活法。”
人生不可重来,希望我的努力终有收获、选择多半正确,希望十年后、二十年后、三十年后,我也能底气十足地说出这句话。
人生最美好的是相遇,就是遇见你,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有生之年,只诉温暖不言,倾心相遇,安暖相陪。
择其所爱,爱其所择。前四个字是前半生,后四个字,便是余下的岁月了。
慢慢大家会明白的,无法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是人生的常态。
慢慢大家也都会明白,爱不爱,可不可以在一起,能不能结婚,是三件截然不同的事情。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是说不清楚的。
过了23岁之后,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件事上,曾经的自己真的特别傻。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女生都是那种特别敏感的,尤其是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就很容易感知到对方是不是真心的。可是女孩子也偏偏都会被喜欢蒙蔽了眼睛,有时候太过于喜欢一个人,就往往会忽略掉另一个人没有那么喜欢你。
我大学时认识了一个姑娘,长相算是女孩中好看一点的了,能力也很强,但性格里就是有些自卑,尤其是在她后来交了一个很好看很招人喜欢的男朋友,就更自卑了。
他们俩谈恋爱不像很多校园情侣一样,没有经常一起上下课,也很少一起在餐厅吃饭,就偶尔牵手在校园里压马路都很少有。
但我却经常能看到那个男生和其他女孩子有说有笑地从餐厅教室走出来,虽然没有什么亲密的举止,但看起来就觉得很奇怪。
我和那个姑娘提到过几次,但她总是笑着说没关系,不停地说自己要做一个好女朋友,不能怀疑他,要相信他,给他空间。
后来也是真的没多久两个人就分手了,姑娘约我吃饭的时候,很委屈地跟我说,我都努力做到最好了,给他自由相信他什么都听他的,为什么他还会和我分手,喜欢上别的女孩。
我只能跟她说,在爱情里,可能“懂事”、“好”这两个词很难在付出之后收到对等的回应,太懂事或者太好,就很容易被辜负。
三四年前,我谈恋爱的时候也处处扮演着一个懂事的女朋友的角色,那时男朋友和别的女生聊天,很很久才回我消息,我都不会怀疑他,甚至从不和他吵架。
那时的我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去相信他,总觉得不应该去怀疑一个我爱的人。
但后来呢,他对我的喜欢越来越不明显,我的感知也越来越强烈。
就比如牵手这件事吧,我和他在一起了将近三年,但就牵着手一起在马路上走过两次。
第一次是我们刚上大学的时候,一起去了一个新的城市,中秋节放假的时候我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去找他玩,那天很开心,我们两个人都不是很认路,为了找一家饰品店,一起牵着手压了很久的马路。
第二次是那之后了,我去他们学校找他,我们两个人一起牵着手从东门走到了西门,在路上他突然看到了认识的同学,就立马松了手,快走了几步,和我拉开了距离。
但曾经的我真的太喜欢他了,觉得他不愿意公开也没关系,互相喜欢就够了,可是现在才知道,那就是不够喜欢啊。
记得那时候特别流行在朋友圈里发两个人的牵手照,但我一直都没有,每次想拍的时候都会被他拒绝,后来趁着他没注意的时候在海边拉着他的手偷拍了一张,发朋友圈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屏蔽了他。
其实,牵手这个小小的动作真的太能检验两个人的感情了,喜欢的人会紧紧地拉着你,所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时候都会紧紧地不松开。
我和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无论去哪,去见谁他都会紧紧地牵着我的手,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会不松手地一直拉着我,仿佛一松手我就会走丢一样。
你看,喜欢和不喜欢真的太明显了,不喜欢你的人不但不想牵着你的手,就连走路也要和你隔上好几米,生怕被认识的人看到。
有句话说得好,喜欢就是明目张胆,那么不喜欢呢,是支支吾吾,躲躲藏藏。
记得以前朋友一直和我说,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
是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打破原则,让你变得不像自己,却依然快乐。
讲真,在我之前谈恋爱的时候都没体会到朋友说的这些,的确会变得不像自己,但却不会快乐,因为总是在想尽办法去讨另一个人欢心。
但在遇见现在的另一半之后,就觉得互相真实地相处才是好的爱情。
我们两个人经常争吵地天翻地覆,但每次吵架之后,他都能放下一切,来哄我,我也会好好地坐下来和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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