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我是有婆家的人了,对象就是我喜欢的麦晨哥哥,我好开心,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他。
人人都说小孩子三岁的时候还不记事呢,现在想想,还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但是唯有一点,那就是麦晨哥哥给我棒棒糖的那一幕,永存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都挥洒不去。
那时候我三岁,去参加他六岁的生日宴会,兴许他很高兴,兴许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家长用一纸婚约束缚了他代表了什么吧。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燕尾服,还特意做了个新发型,露出光洁宽广的额头,他虽然只有六岁,但是已经足够绅士,也没有平日里的冷漠和高傲,精致的五官挂满了微笑。
他的皮肤柔软而细腻,在阳光下散发着果香,看的我口水都差点留下来,跳下妈妈的怀抱扑倒他的身上,他嫌弃的把我拉下来,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别把我衣服弄脏了。”
我撅着小嘴:“麦晨哥哥,我是你的女朋友哎,人家想和站在一起。”
爸爸妈妈还有麦伯伯麦阿姨,他们都忙着招待宾客,我就真的站在他身边了,我觉得自己一身粉红色的衣裙和他站在一起,真的是最般配的,就像是电视里结婚的男女。
他见我不走,便从旁边的桌子上拿了一根棒棒糖:“站累了吧,去那边坐着吃去。”
我看见他弯下腰对着我的眸子是比夜空的星星还要璀璨,也许就是从那一刻,我就彻底认定他,喜欢他的吧,我高兴的接过来跑到旁边的椅子上,认真的漱起了棒棒糖。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眼眸里闪烁的是狡黠的光,他只是不愿意我站在他身旁罢了。
妈妈走后,过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再去麦伯伯家,直到我五岁多了,再一次去,是和爸爸阿姨妹妹一起的,他看起来长大了不少,早熟的人更加的懂事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那么嫌恶我,可能是和杨轻轻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比较直,喜欢腻着他,而杨轻轻都看的出来他喜欢自由,知道在他不耐烦的时候闭嘴,在他上楼独自呆在房间里的时候不去打扰他,而我偏偏这点眼力劲都没有。
以至于有一次,杨轻轻把他的日记本给撬开了,偷偷的跑出去了,而我还傻傻的留在那里看书。
他回来之后质问我为什么要偷看他的日记,我说不是我看的,他拿起来我脚边的小钳子,鄙夷的道:“我最讨厌别人说谎了。”
我挣扎着说是轻轻撬的,阿姨说轻轻还小,哪有那么大力气,所有的人都不信我。
就连麦伯伯都不信我,人往往就是这样,越是亲近的人遇到事情就越是会成为怀疑心最重的那一个。
我百口莫辩,我失去的不光是这一次的信任,还有以后很多次的不信任和怀疑。
而麦晨第一次真正的厌恶我是他上高一的时候,交的第一个女朋友,他和女朋友在打电话,我和杨轻轻就在他身边,杨轻轻说:“麦晨哥,你在给女朋友打电话吗?我爸爸说你只能有我姐姐一个女朋友呢,不能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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