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第12章 要一起吗(第1页)

慕晴诺很淡然地在落织樱家吃了饭,虽然家长总会告诫孩子“不要在别人家吃饭。”,然而对于慕晴诺和落织樱来说,这不是别人家,因为她们早在心中把对方当成家人了,就像当初的慕浅兮(慕妈)和欧阳樱忧(落妈)那样。

两人穿着落织樱刚才拿的那两条裙子,这两条是闺蜜装。

换上后,慕晴诺把礼服也拿上了。落妈让两人坐落家的车去学校。落织樱原本想说走着就行了,可是慕晴诺却说坐车吧。

所以她们就坐车去学校了。而到了学校门口之后,慕晴诺让司机不用走,就在门口等着。

落织樱沉默不语,两人下了车,手上分别提着一个袋子——学校让大家下午就把礼服带到学校,放到学校的寄物处,下午就不回去了,然后等到舞会要开始的时候,再拿到厕所里去换。

学校已经把宴会办好了,说是宴会,其实就是跟吃自助餐似的,去高级餐厅购买各种美食,然后把学生的桌子摆在走廊,再把美食放到桌子上,每条走廊都有,但每条走廊上只是一排过去,因为剩下的道要让人走的。

然后大家可以到处走动,可以到别栋的走廊上去拿东西吃。

每个学生都有一双筷子,一个碗,一根汤勺。看到想吃的,就夹起来吃。

等吃得差不多了,才到操场集中,接着就要书记啊校长啊教导主任啊什么的讲话,讲完了就是那两个牛比的孩纸上台“示众”,其实就是让大家看清楚,以后别惹他俩,不然就嘿嘿了。

落织樱和慕晴诺一起把袋子放到寄物处,然后就去食堂领碗、勺子和筷子了。

原本她们俩还很无所谓,可是看到这诱人的食物,就忍不住了。

这次她们都不嫌累了,学校的所有走廊,都走了个遍。

“哎呦!”

“哎呦!”

慕晴诺眼神只盯着桌上的食物,完全没有看前方,于是乎,就撞上了一个人,对方也叫了一下。

慕晴诺抬起头,感觉这人好面熟。

她的黑色长发中间有一缕紫色,有点小混混的感觉。淡棕色的大眼睛看着慕晴诺,扎着高高的马尾,头上还带着一顶黑色的小帽子。穿着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白衬衫,再配上白帆鞋。手腕上有一条黑色的手链上面有几颗小铃铛还有几个彼岸花饰品。虽然打扮简单,但说实话看上去还是酷酷的。

“你不认识劳.资?”女孩指着自己,爆了句粗口,但她的粗口可不止一句。

“让我想想……”慕晴诺耗尽大量脑细胞,才想起来了,“夜染兮,是吗?”

“还行吧。”夜染兮嘴角抽了抽,这孩纸记性真特么差。

被无视的落织樱很不甘心,“她是谁啊?”

“你说话声音好萌啊!我是闺蜜心语阁的成员,夜染兮,你阔以叫我小染。”还未等慕晴诺解释,夜染兮就主动做自我介绍了,“我比较喜欢交朋友,看第一印象,我对你的第一印象很好哦,所以我希望能和你做朋友。”

“声音萌不能代表什么,你可就没闻过,深夜里,她放的屁的那臭……”慕晴诺还没说完,就被落织樱捂住了嘴,这么尴尬的事怎么能说出来呢,她的淑女形象都没了。

(作者:你什么时候淑女过了!某樱:鸽吻。)

“你好,我叫落织樱,叫我织樱就行了。”落织樱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如果她的力气够大的话,她就想掐死慕晴诺。

慕晴诺推开落织樱的手,“要一起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综清穿:下岗咸鱼再就业  爷是病娇得宠着  狩魔手记  校草且慢,会长有请  高冷校花:樱花之约  蜜恋小青梅:竹马抱一抱  育良别哭了,我真是沙家浜帮主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鉴宝王者在都市  艾尔登法环:阿褪誓要超完美结局  穿越后得人族气运:重新封神  楼梯间的幸运  日本战国走一遭  为师被动五五开  人偶的自我修养  修真快递系统  那些风和雨的漂泊  她藏起孕肚跳崖,豪门总裁疯了  我,掌控汉东,与你小沙有何相干  纯爱契约之我心永蘅  

热门小说推荐
科技图书馆

科技图书馆

科技图书馆科学的至高境,就是神学一次意外的救人,让陈默获得收藏着无尽科技技术的科技图书馆,故事从此开始...

四合院:我的老婆是文丽

四合院:我的老婆是文丽

四九城大杂院,孩子老婆热炕头。大锅菜小锅台,煎炒烹炸煮炖焖。何雨穿越成为了何雨柱,从一个工厂食堂的厨子,成为四九城的厨神。与老婆文丽,风风雨雨走过五十年的四季变换。...

别闹!这可是惊悚游戏

别闹!这可是惊悚游戏

无CP吓死一个少一个,全死?我封神扑街网文作者苏酥被卷入一场无限生存游戏中。副本里蕴含了无数因怨念而衍生出来的‘怪物’,杀机四伏。最初,许多玩家都被苏酥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诓骗了,以为她纯良可欺。但当苏酥面不改色的解决掉这些‘怪物’后,腹黑属性暴露的她,彻底在游戏世界杀疯了。直到后来,游戏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惹谁都别惹萝莉。请一定要相信它!这绝对不是妄言!...

修仙之女配悠然

修仙之女配悠然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