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研室出来差不多五点多,小宜雪七点钟放学,他可以先回去做好晚饭,然后去接她。
男人精细的计算着时间,动作利落的去市买了女孩爱吃的菜,回家烧好菜后,这才去了学校等女孩放学。
居住的地方离学校不远,走上个十几二十分钟就到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北方的冬天,总是带着凛冽刺骨的冷意,冻得人瑟瑟抖。
方宜雪背上背着书包,她双手插在棉衣的口袋里,等嘴里呼出两口冷冷的白色雾气,这才把半张脸缩在白色的围巾里。
直到看见一抹熟悉的黑色高大人影。
又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他穿着长到腿弯的黑羽绒服,细碎的黑随意的垂到额边,笔直的身材像是穿过了冗长的岁月感,却又显得格外的年轻。
细绒绒的小雪在半空里扬着,渐渐没入他漆黑的丝里,掠过他带有微微细纹的眉眼处。
他深刻的眼眸和眉角,他淡淡的神色和深邃俊隽的轮廓,儒雅具有年代感,沉默里携着稳重的成熟魅力。
那人也大步的迎了上来,男人独属温热的手先是在她寒的脸上摸摸,然后又半伸进她的小口袋里碰碰她的手。
“冷不冷?饿吗?晚上做了你喜欢的小龙虾。”
南怀瑾抬手把挂在臂弯里的外套披在方宜雪的身上。
外套是他顺手拿的自己的,披在女孩身上显得很大,几乎将她整个人都给包裹了起来。
一听有小龙虾吃,方宜雪的眼睛亮了又亮。
“好饿,那我们快回家吧,吃小龙虾”
回家……
南怀瑾从没有那一刻像现在和女孩在一起这样欢喜过。
就连获得那至高无上的荣耀的时候,也是未曾有过如此愉悦的心情。
回家。
回属于她和他的家。
他孤寂多年的心,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
只要是想到和他的小宜雪在一起一直这样生活,他就生出无比兴奋的激动感。
这股激动的情绪随着他的血液汹涌的窜向他的四肢百骸,最后像细密的藤蔓一样缠绕在心脏上,化成温暖和名为幸福的情感。
他揽着女孩的身体,为她挡去了寒风的侵袭,充满粗粝的声音带着莫名的温柔。
“好,回家……”
吃过晚饭,方宜雪又如同咸鱼一样,摊煎饼似的摸着圆鼓鼓的肚皮躺在沙上。
她又摸了摸自己的脸。
嗯,又圆了。
都怪南怀瑾做的饭太好吃了,所以她才忍不住每次都干两大碗饭。
男人收拾完厨房,洗了些水果切成小块,给某个还躺在沙上的人端了过去。
“吃点水果,那杯温开水也要喝,今晚作业多吗?”
他坐在女孩身旁,指骨分明的手指轻轻抚过她鬓间的碎,眼中不觉的宠爱渐渐浓烈了起来。
女孩打了个哈欠,温软的脸庞不自觉的蹭蹭他的指尖,像只慵懒高贵的小猫,软乎乎的撒着娇。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无限:我,龙脉术! 地狱客栈:重生之我在地狱当大厨 令懿皇后之胖橘为棋 宝可梦:直到相遇的那天 穿越之在大秦扯虎皮 被夺身体六年,再回来被军官宠翻 傀主实力不详,遇强则强 什么!行业冥灯是真千金 恨道剑主 夫君迎穿越女进门那日,她觉醒了 大明:我每天收到一个未来的快递 首长为白月光悔婚,重生我不嫁了 穿越古代逃荒,王爷带我造反 论我和王爷在江湖不当人的那些年 穿书七五,谁家知青发癫啦 嫁绝嗣长官,好孕作精在七零躺赢 娇娇小白菜被老皇帝拱了 宋先生,我又想你了! 武道巅峰之裂魂人 超兽武装之开局穿越白虎族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