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南勋,你给我一个追你的机会,好不好?”
厉南勋生来就是厉家太子爷,长得更是从小帅到大,不夸张的说,那是刚刚会走路就很多小姑娘围绕身侧。
喜欢他的人很多,跟他表白的人也很多,但是像林窈窈这样表白,动辄出手就是几百亿的,却没有。
在遇到林窈窈之前,那些接近他的女孩子,他总会先入为主的觉得她们是为了钱,为了他的身份、地位、权势……只有林窈窈,唯有林窈窈,让他觉得她单纯的是为了他厉南勋这个人。
听着她情深似海的字字句句,看着她眼睛里面丝毫不加以掩饰的情意绵绵,厉南勋笃信:她,很爱自己。
“林窈窈,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厉南勋什么?
“……”林窈窈:我能不能说,我是喜欢你在系统那儿‘贵’,喜欢攻略成功后,你能带给我的奖励足够丰盛?
厉南勋问完,等了几秒见林窈窈完全没有回答的意思,只是盯着他看,不由的眉梢微扬,“很难回答吗?”
“不难。”生怕厉南勋误会,林窈窈应得格外着急,“你太好了,样样我都喜欢,你突然这么问,我都不知道从何说起,所以才……”
林窈窈欲言又止。
厉南勋听后,情绪不明地‘喔’了一声,“那就长话短说。”
林窈窈面上尽是娇羞之色,声音软糯勾人,“一定要说吗?我感觉好难为情啊”
林窈窈内心,则在暗戳戳腹诽:厉南勋啊厉南勋,你确定不是在考验我?
“我想听。”厉南勋眼神深邃,简短的三个字里面,是强势霸道的不容拒绝!
林窈窈眼看着避无可避,只得道:“我也不太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但我记得和你相关的所有记忆。”
“我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学校的篮球场,那天星期三,天气很好,阳光洒在你的身上,你整个人宛如一个炙热的光体,吸引着我的目光落在你身上,然后再也离不开了。后来每次路过篮球场,我总会情难自禁,寻找你的身影。”
“第一次跟你说上话,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当时我正为一道题焦头烂额,你背着包离开时路过我的身边,只是扫了一眼,就弯下腰耐心地给我讲解题思路,你的声音是那么的温柔,在我耳边跟情人间的低吟似的,勾得我心跳前所未有的快。那天明明是个乌云密布的下雨天,可我的世界因为你,瞬间艳阳高照,繁花似锦……”
“大二那年的新生欢迎会上,你作为学校代表上台言。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穿西装,打领带。你握着话筒,在台上侃侃而谈。你浑身上下都散着少年蜕变为成熟男人的气息,那是一种独特的魅力。厉南勋,我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比你把西装穿得更有味道的男人。”
“我还见过女同学跟你表白,你拒绝她们的样子。你字字都是冷漠,看着是那么的不近人情,可我知道,那不过是你的修养、你的家教,不允许你给她们留下任何幻想。”
“……”
“………”
“厉南勋,你不知道吧?其实我总在角落里偷偷地看着你,关注你。我对你的喜欢,在那些点点滴滴的,你毫无印象的事情中,慢慢从一棵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
“你于我,就像是一本永远都读不厌的书,每一次翻开,我都能现新的魅力。”
越是往后面说,林窈窈越是自真心地感谢从前的陆挽舟。
如果不是他一直吊着她,让她有机会将舔狗的‘技能’练到极致,现在面对厉南勋,她的表现肯定会差很多。
一想到如今牺牲一下,演演戏,等攻略厉南勋成功,就会有几千亿甚至上万亿到账,林窈窈别提多高兴了。
别的女人跟厉南勋表白,笼统不过一句‘我喜欢你,想做你的女朋友’。而林窈窈长篇大论,堪比小作文……
如果只有小作文,厉南勋肯定也是不会往心里去的。但林窈窈出手就是几百亿,又有小作文,这种钱和‘爱’都给到位的情况,真的很难叫人讨厌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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