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传承之地,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个地方试验这股新力量。
宫凛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去我的私人训练场吧,那里足够隐蔽,也足够宽敞。”
他的私人训练场建在郊外的一处僻静山谷中,周围树木环绕,环境清幽。
走进训练场,我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让我感到无比放松。
“开始吧。”宫凛站在一旁,目光鼓励地注视着我。
我点点头,走到训练场中央,闭上眼睛,集中精神,试图唤醒传承之力。
起初,我感到体内有一股暖流涌动,如同温泉般舒适。
我试着引导这股暖流,让它按照我的意愿流动。
然而,就在我以为自己快要成功的时候,一股强大的力量突然反噬,我感觉自己像被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天旋地转,五脏六腑都像是被撕裂一般疼痛。
我闷哼一声,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
宫凛眼疾手快地扶住我,“你还好吗?”
我摇摇头,脸色苍白,“这股力量……比我想象中要强大得多。”
“别着急,慢慢来。”宫凛的声音温柔而坚定,给了我莫大的鼓励。
我深吸一口气,再次闭上眼睛,这一次,我更加谨慎,小心翼翼地引导着体内的力量。
然而,反噬再次袭来,比之前更加猛烈。
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快要被这股力量撕碎,意识也开始模糊。
“清儿!”宫凛的声音充满了担忧。
我咬紧牙关,拼命抵抗着这股力量的侵蚀。
我不能放弃,我一定要掌控这股力量!
不知过了多久,反噬终于渐渐平息。
我缓缓睁开眼睛,眼前的世界一片模糊。
我感觉自己像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浑身无力,汗水浸透了衣衫。
“看来,这传承之力,比我们想象中更加难以掌控……”我喃喃自语,抬头看向宫凛,却现他正盯着我的身后,
“那是什么……”我扶着宫凛的手臂,缓缓站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只见我身后的空气中,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光球,散着柔和的光芒。
它悬浮在那里,微微旋转着,仿佛拥有生命一般。
“这是……传承之力?”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成功了。
我试探性地伸出手,光球像是感受到了我的召唤,轻盈地落在了我的掌心。
它温暖而柔软,像一团,却又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我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掌心涌入我的身体,充盈着我的四肢百骸。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和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成功了!
我终于掌控了一丝传承之力!
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因为我的喜悦而微微颤抖,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为我欢呼。
我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这充满希望的气息。
然而,就在我沉浸在这成功的喜悦中时,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别提爱,那是我贱 火影之我成了千手后裔 灵魂互换暴君总想生娃 重生安陵容:娘娘万福金安 一世痛,一世欢 恶毒媳妇醒来后,带领全家暴富 娘耶!我渣爹竟是师徒文男主 穿书之这个男主有毒 快穿之随机金手指 家族修仙,我为镇族灵石 逍遥剑帝 重回八零:军婚六年不爱就离 桃花宫之废女绝世 光速重返十六岁 开局一具尸体,我把修仙界玩坏了 穿越后,她携带空间成了王妃 海贼:在白团签到三十年我无敌了 穿书七零:恶毒军嫂出息了 月光下的纸鸢,情断红尘! 女儿惨死时,渣夫在和白月光度蜜月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