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阳走遍天下都没找到他,真是白痴,高风怎么可能去没去过的地方。
于是我留在了这间客栈里,我得等着他,省的他到时候找不到我。
如果再见到他一定会先揍一顿,解气再说!
只是……为什么我等不到了呢?
原文:
百里宵枢吐出一口血,笑了起来,他双目赤红,口鼻不住的喷出血,“你以为你是英雄?哈哈哈哈你以为你是英雄?”
他念了两遍,道:“错了,我们都错了!我们只不过是被某人玩弄于鼓掌的玩具罢了哈哈哈哈哈!”
第28章天行剑(十六)
我从有记忆开始就是孤单一人,周围没有人与我说话,我也不屑与他们对话,但是我总是要活下去的,所以就学会了偷东西,就算被打死也好过饿死强。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下去的时候,也是走了狗屎运,八岁的时候无意间救了一个女人,她的儿子死了便要我来充当,我一想能吃好喝好就同意了,也是在那一天我有了一个名字。
——顾阳。
我并没有顶着别人名头活的羞愧,在我看来这世道就是如此,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那个女人对我并不亲近,连带着丫鬟下人也对我不好,不过那又如何?跟以前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可是几年后这种平静被打破了,有一个一嘴大金牙的老头找到我,他让我去一个很冷的地方拿一本书,他说拿了之后我就能做任何我想要的。
可是我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了好几天,终于想明白了,我想成仙,我想翻云覆雨,我想全天下跪在我的脚下!
然后那老头说不行,办不到。
我就很生气,不愿意去了,他又说我如果拿到那本书会有很多机遇,我会成为这天下第一人,并且长生不老。
长生不老!
我一听就高兴了,我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但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很怕死,所以我得活下去。
那老头给了我一颗很热的药丸让我吃下去,告诉了我如何破解那里的机关以及对付守护在那里的人。
我问他既然他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他自己不去,然后金老头就说他不是天定的人,去了是个死局。
我很不相信他这种神神叨叨的言论,不知者不畏,于是我闯了那几乎是死局的苦寒之地。
有惊无险之后,发现那里没有什么守护人,只有一具骷髅,我一想也是,哪来的人能活那么久,骷髅的手上有一本书,上面写着《天行》二字,我抽出来给他磕了三个响头,随着我磕完头,那骷髅化作一阵粉末,他的脖子上有一道红痕,或许是挂着什么坠子之类的,我没有仔细看。
然后回去之后才知道金老头已经走了,走就走吧,我也无所谓,练起那本功法来,没成想我闭门不出,再出来已经是十年后,这府上的人本来以为我已经饿死,没想到我还活着,并且相貌没有变化,只把我当怪物看待。后来那个女人请来一个人,据说是她本家的兄弟,她让他杀了我,没成想我却把他杀了。
这就是惹了祸,我杀的人叫刘什么,他全家都在追杀我,包括那个女人,我一想既然你们不欢迎我那我就走吧,去哪里也不知道,后来就躲进深山才免于人的追踪。
我这一躲又是十年,期间有一段奇遇,我得到一颗丹药,吃了之后我竟然能听懂兽语,刚开始挺烦,后来习惯了就与它们说话解闷,饿了也不用担心食物,找几个关系好的就能送来。
我依旧每天都练功,我原本是十五岁进的深山,可是再遇到人的时候我的外貌竟然只有奶娃娃一般,恩,我要求的长生不老算是完成了。
我最初是被高大叔的剑法给吸引住了,我知道那是部一流的剑法,我看了一遍,大概能模仿出来,可是还不够,我想学到精髓,想和高大叔一样。
高大叔是个很好的人,他对我很好,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过。
即使我身上很脏,也愿意背起我。
还不对我设防,也不嫌我烦,有时还会以长辈的口吻教导我。很新奇的感受,我觉得这样不赖。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情窦还不开 患者说是我前男友 抗体失效 风之丘 龙王出狱,百万将士跪迎天渊王 体制内杀手 金瓯缺 帝长泽[重生] 全球首档同性相亲节目 批发爱情 门面 含泪做攻 贪念 解癖专院/土豪1304号房间/土豪总是痴汉脸 胡搅蛮缠的微笑 每一次初恋 且奉今生 剧组门口捡个将军 人帅被人骑 羽化[兽人]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制壶师田如月一朝穿越变成黑穷矬的农家女,心心念念想回家。无奈猫主子也跟着一起穿越,为了养活黑仔,锦鲤附身的田如月努力奋斗,弃捡到的某美男如无物。卫晋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的床会被一只黑猫霸占还跟他抢媳...
一不小心穿越到漫威,发现自己拥有超人的能力。...
...
老何,管管贾无敌吧,又在疯狂带一个小鲜肉的节奏。你二大爷的,我哪里是带节奏,我是弘扬正能量提升凝聚力。你一个人工智能,口吐芬芳把一群人怼的瑟瑟发抖,抱团取暖,能不提升凝聚力嘛。何昱作...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