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屋

第1章(第1页)

>

文章类型:原创-言情-架空历史-奇幻

作品风格:轻松

所属系列:异世传奇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53085字

第1章第一章

白小月从小到大从来都是倒霉光环照耀,走到哪里倒霉到哪里,简直是无视任何物理防御,一击必中。但是,连白小月自己都没想到她居然倒霉到可以走路撞到电线杆然后魂穿异界。

请注意,白小月同学的魂穿不是大家认识里的魂穿,而是一种很特殊的情况——她没有肉身,我们天朝老百姓一般都将现在的她称作孤魂野鬼。作为倒霉倒了一辈子的人,白小月在这件事上显然表现出了强大的心理素质。她轻飘飘地在她穿越来森林附近的小村子游荡了一遍,终于确定自己是穿越到了自己写的一部BL小说里。

那是白小月第一部也是最后一部BL小说,其间鬼畜受、狠毒受、温柔攻、冷漠攻到处横行。白小月同学极尽想象,卖腐卖地不亦乐乎。咳,言归正传,据白小月回忆那部小说的背景是这样的:在诸神已逝的亚伦大陆,除了那些拥有神族血脉的王室和王国子民之外,人们崇拜的就是与诸神一起诞生的光明圣灵和黑暗圣灵。和喜欢在各种不为人知的角落沉睡的黑暗圣灵不同,光明圣灵偶尔也会和人结下契约,在人世现身。白小月小说中的两位主角就是光明圣灵和因为与光明圣灵结下契约被推上光明教会教皇之位的少年。光明圣灵各项全能,大陆无敌,少年却心灵黑暗、喜爱玩弄人心。两方分分合合,期间教会和王国之间也争乱四起,黑暗圣灵这个作为喜欢光明圣灵的炮灰男二也跑出来遛了好几场,鸡毛和鸡血简直是洒了一地。

想起了剧情之后的白小月十分低落——虽然她现在只有魂魄也没有人能够看到她,但是只要一想到她那部小说中大部分的高富帅最后被当初的自己大笔一挥配给了男人而不是女人,她的少女心还是瓦凉瓦凉的啊。

难不成,这就是她残害高富帅们的惩罚吗?白小月十分心酸,准备找个角落默哀一下。大概是心情太低落了,白小月并没有很快发现她平常休息的森林今日不同寻常之处。(作者:她平常都是把自己挂在树枝上休息的)

无数的光点好似有了生命一般地朝森林最中心的湖泊处涌去,等白小月回过神来时,她才发现湖面好像结冰了一般浮了一层厚厚的光。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复苏、要从水中涌出,整个森林都在强大的威压之下颤抖。

这样的动静,难不成这个貌不惊人的小森林其实是黑暗圣灵常常呆的魅魔森林?白小月灵光一闪,但很快就否认了,这些光虽然不是十分耀眼但的确是纯正的光之能,黑暗圣灵是绝不可能拥有的。至于光明圣灵,他除了和主角闹别扭回过几次光之谷外好像也没单独出过什么门。

不等白小月决定好到底是要往前还是往后,湖面上忽然好像爆炸一般涌出许许多多的光,白小月好像被风吹到了似的被往后推了好几步。等她把捂着眼睛的手拿开,看清湖面上的那个人影之后,白小月简直恨不得自戳双目。

尼玛,黑到发亮的长发,宛若黑夜一般深邃的眼睛。这不是她小说中的只出现过两次的大炮灰,被读者叫做“人形献血机”的神王陛下吗?

果然,但神王的身影渐渐清晰之后,一直围绕着他的光芒中好似传出了远古精灵的歌声:

“您是神中之王,您是神中之神。

您是王座上的唯一,您是王冠的主人。

您口中所出即是命运,您手中所握即是永恒。

不朽的存在啊,您是星、是月、是日。

我们仰望您,我们歌颂您,我们都愿跪倒在您的脚下拥您为王。”

不得不说,想起神王陛下,白小月这个一向厚脸皮的家伙也忍不住红了老脸。当初为了烘托光明圣灵的无敌,白小月一下子就把那些神都写死了。可是等到小说渐入佳境,求肉戏、求啪啪啪的读者越来越多,白小月这才在细心人的提醒下想起了主角们当下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圣灵是没有实体的——正是因为没有实体,他更接近世界的力量本源,所以才会在诸神都因为强大的力量反噬而陨落的时候存活了下来。

那么,岂不是要一辈子精神恋爱?如果真是那样,那白小月绝对会被挂起来鞭尸然后被刷负分到死的。最后,白小月为了维护作者无错论,无耻地创造出了神王这个角色。作为唯一存活下来的神祗,神王的确是很了不起。不过,他只出现了两章,一章是献血给光明圣灵让他塑造出可以容纳光明圣灵强大力量的神躯,一章是献血救了强行解除契约濒临死亡的另一位主角。简直就是个人形献血机有没有?就连描述,偷懒的白小月都只写了“黑到发亮的长发,宛若黑夜一般深邃的眼睛”这么一句。

现在,直接面对这位从沉眠中众神之王,白小月还是忍不住感叹不愧是神王啊。

神王他的五官就好像是世间至美的结合,有着浑然天成的绝世之美,宛若月光一般澄澈、日光一般明亮。当他抬起那宛若黑夜一般的眼睛看着白小月时,白小月简直有虎躯一震的感觉。

不会,不会看出什么了吧?白小月忍不住有些害怕。

神王却是微微地挑了挑眉,语气好似含了一丝的兴味:“来自异世的游魂?”他好似低低地笑了一声,不过一会儿他便出现在白小月的前面,语气低沉地道,“吾名奥亚西斯,汝若愿意成为吾之使徒,吾可赐汝身躯。”

“神躯?”白小月故意装作听错的意思,因为她知道神王的血的确可以塑造神躯,光明圣灵后来用的不就是那个。

奥亚西斯微微眯眼看着白小月,宛若刀剑一般锋利的目光在白小月的身上掠过,许久之后却忽然笑了:“有何不可?”

话声落下,奥亚西斯的指尖好像有金色的液体滑落,很快,那些液体好像有自己的意识一般纷纷依附到白小月的魂魄上,白小月只觉得全身热得出奇,等她反应过来忽然抱着胸口尖叫起来:“你这个混蛋,我还没有衣服啊.......”

不知是不是错觉,原先因为奥利西斯醒来而微微颤抖的森林又轻轻地颤了一下。

因为是魂穿,白小月做魂魄的时候身体部分极度模糊,她适应了几天之后也就没感觉了。现在忽然有了身体,她马上就反应过来——神王的血只能塑造神躯,不能变衣服啊!

白小月动作迅速地跳到水里,冰冷的水让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那个,你就不能给我变身衣服?”

奥利西斯微微沉默了会儿,才慢慢地道:“吾还以为,你们人类是不穿衣服的。”

没错,白小月记得奥利西斯是远古之时众神陨落的时候沉睡的,说不定这位神王当初就是个宅男,消息闭塞,以为人类一直就是诞生之初穿树皮衣的。

不过他的动作倒是很快,没有一会儿,草地上就出现了一件和奥利西斯身上穿的款式一致的红色长袍。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万紫千红春满园  浮萍舟游  凤难为  嫁给皇家老男人(反穿)  穿越之佞妃昏君  极品上仙  釉里红  佛系民国女配[穿书]  陆小琬行商手札  [快穿]论女主的必备技能  骆氏女  美人镜  不结婚,因为那个人不是你  青山独归斜阳远  昔时明月  家国天下种出来  农女当家之寡妇难为  [重生]爽文人生  骨里红  风华夫君锦绣妻  

热门小说推荐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从天庭开始打造神话

从天庭开始打造神话

穿越封神大劫之前上古神话世界,重生帝俊亿万载,一朝真灵苏醒已是接近巫妖大劫。就在帝俊为巫妖量劫而迷茫的时候,系统突然觉醒了。帝俊我都大罗了你告诉我系统才觉醒?还得完成各个任务才有奖励?察觉到彼此之间差距,帝俊直接开局就是炼化系统将系统祭天,由此获得运朝大道。推演运朝大道,为改变命运,帝俊建立神话运朝,打造至高天庭。妖族天庭?人者,天地人三道之一,凡是生灵或是信息结合存在,若有灵智皆以为人。以人道镇压天庭气运,以天庭统御诸天众生,建立人道天庭!当帝俊收服洪荒强者时以前世一些至高道路噱头忽悠洪荒大能,万万没想到忽悠的话竟然变成真的了。三清立三道,演化诸因之果存世之基终结之焉。女娲立人道,构建人道诸天,自身投影照映诸天,道统汇聚万界。伏羲汇聚琴演之道,以时空为琴声,以琴声追溯万古。冥河鲲鹏看着这一个个洪荒大能,帝俊陷入了沉思。我就说说而已你们还真行?...

永恒圣王

永恒圣王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崽崽们亲妈是万人迷[穿书]

崽崽们亲妈是万人迷[穿书]

韶华穿成男主男配及反派亲妈未来将毁灭世界的大佬们还只是哭包怂包和娇气包。现在三岁aiddot未来科研大佬世界首富医学天才adashadash啊啊啊妈妈又亲了我三个崽崽不约而同的伸出小手手捂住红着的...

我是女配她哥[快穿]

我是女配她哥[快穿]

今晚12点入v。预收文我靠阿飘发家致富百年后我成了姑奶奶求收藏顾晨的师弟师妹们外出历练时不慎被困幻境,成了凡人世界凄惨的炮灰角色。为救师兄妹,顾晨踏入幻境。顾晨五岁成功召唤本命灵兽,八岁修成最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