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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提家人对婚事的看法,沈兰也没有问。
杜若歌又找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沈兰去了趟县城。
县城离得远,他们天蒙蒙亮出发,一大早赶去公社那里坐车,到了县城,杜若歌先带沈兰去国民饭店。县城的国营饭营选择多一点,人也比较多,此时正热闹。沈兰吃了一碗混饨,杜若歌要了一碗牛肉肉。
馄饨是包的猪肉,一点配料都没有,实打实的猪肉,沈兰吃了个满嘴香。
杜若歌的牛肉面,牛肉的份量也很足,他还没开始吃,先拨了一半的牛肉给沈兰,沈兰看着自己碗里的馄饨,终于还是没有拨给杜若歌,她都开始吃了,再给杜若歌就不卫生了。虽然现在很多人,只要有吃的,并不介意吃别人剩下的。
吃完早饭,杜若歌带着沈兰,去了一个巷子,里面有个老手艺人。杜若歌拿出个小银块,请老人家帮他改成两个银戒指。
“做得好看一点!结婚要带的。”
杜若歌嘱咐他。
老艺人说没问题,只是打戒子需要时间,让他们下午来取。
杜若歌就带沈兰去买衣服,她看中白衬衣,但是杜若歌说不适合结婚穿。她就买了件红色的衬衣。
杜若歌提议,“要不我们一身买一身军装?多年以后,拿出我们的结婚照,那也有时代意义!”
沈兰:“军装没必要买,我可以自己做的。”
杜若歌摸着沈兰的头,“我想等下去拍照,我们直接买成衣吧。我以后的衣服都包给你做了,你还怕没衣服做。”
沈兰听着似乎很有道理。
买完衣服,他们就去了照相馆。
照相馆外面,摆着一个大相框,里面零零散散地放着二三十张相片,其中左下角,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结婚照。
杜若歌满意地点头:“看来没来错,我就是听人说,县里的照相馆,可以彩色的大照片。”
其实镇上也有一家,不过设备显然没有县城的好,人家的相片没法放这么大,而且是黑色的。杜若歌并不满意。
两人穿着军装进照相馆,要开始照相了,杜若歌又请照相师等一下,他急匆匆跑了出去,几分钟后,拿着一枝塑料的玫瑰花给沈兰。
杜若歌有些无奈,“没找到鲜花店,凑和一下吧。”
摄影师好笑地看着眼着的小伙子,“同志,县城没有鲜花店。”
沈兰好笑地看着杜若歌。
摄影师催他们坐好,两人坐在同一条条凳上,拍下了他们人生的第一张合照。
照片要七天之后取,摄影师给他们开了一张条子,到时侯凭条子取相片。
两人去了公园。
公园挨着湖建的,很简单,除了草地,就是几个长椅。
两人坐在长凳上,顶上太阳明晃晃的,沈兰觉得有点傻。于是两人转移到草地上,那里有一棵大树挡住了阳光。
杜若歌买了两支冰棒,分一支给沈兰。冰棒,在镇上是没有的。
两人正吃着冰棒,眼着两个小青年走过,男同志轻轻地触碰女同志的手,脸上还装着若无其事地跟女同志聊着。
沈兰:……
她正要让杜若歌看,却发现杜若歌的手也伸了过来,放在离她只差两厘米的位置。沈兰下意识地把手往后面一缩,又觉得不对,他们都要结婚了,拉个小手不算正常吗。
果然是入乡随俗,到了这里,连她也变得保守了。
此时,如果再把手放回原处,只会更尴尬,沈兰只好努力找话题,“年轻真好,你看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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