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幺偷偷抹了抹额上的冷汗,硬着头皮继续:“其实小姐最特别的就是脑子。”
凌翼然挑了挑形状优美的远山眉,颇具兴味地出声:“脑子?”
“不对不对,是智慧。”六幺察言观色,字斟句酌地说道,“不论是战场上,还是朝堂上,小姐都能应付的很好,真是巾帼不让须眉,着实一个敏慧佳人。”
轻轻浅浅的笑像涟漪,一圈一圈地漾着,慢慢地散开。凌翼然睁开桃花目,俊颜带着隐柔的美感:“傻子。”
“啊?”六幺丈二了,在说谁?
凌翼然重新浮起迷雾般的神情,他抚了抚微卷的信纸,心情极好地下笔疾书。
他的卿卿是一个傻姑娘啊,十年前她单纯的想要与一个陌生人交友,十年后她单纯的以为可以保全自己的家人。就像是一个住着草棚的瓜农,不眠不休地想要护住每一个西瓜。可是即便他能防住人贼,却挡不住虫灾。若一个瓜从内里烂了、病了,她又能怎样?又会怎样?就算他知道,他也绝不会告诉她,告诉了她就只有一个结果。这傻姑娘宁愿赔了自己的命,也不会任由虫灾继续啊。
不能说,不可说,就让那个瓜慢慢地烂掉吧,他只想留住那个傻姑娘。
可,怎么留呢?
笔尖一滞,纸上留下一道突兀的墨痕。
昨夜是他太急了,竟然出言威吓她。硬的不吃只能来软的了,只能欺她的傻了。
凌翼然俊美的脸庞闪过一丝连他自己都难以查觉的恼意,他有些急躁地揉起纸团,再掭了掭毛笔。
唉,比起大闹海疆的雷厉风,卿卿才更难缠啊。那海贼他只消一封信就能平定,而这个傻姑娘却让他舍不得下手、不忍心伤害啊。这样看来,最傻的不是她,而是……
他自嘲地笑笑,继续那封关键的破敌之信。
半晌,宛转的声音再次响起:“六幺。”
“主子。”
以凌翼然的聪明,一心二用绰绰有余。他一边挥毫写下诱敌之计,一边懒懒地闲聊:“侍郎府隔壁很热闹啊。”
“是。”六幺轻声应着,乖巧地研着磨,“住在小姐西面的乐川郡公今日迁宅。”
“迁宅?”
“是,据说有人出了天价求宅,乐川公被金子闪了眼,生怕那傻子反悔,正迫不及待地挪房子呢。”
“啪!”第三支狼毫阵亡,墨点溅在六幺的脸上,衬出他呆愣的神情。
“主……主子……”
“去。”阴冷无比的语调,凌翼然脸颊抹青,嘴角微抖,“去把侍郎府的西墙垒高。”
“啊?”六幺不明所以地搔脸,墨斑被越抹越大,“要垒多高?”
“越高越好。”
最好高的耸入云霄!
……
“少主,展信悦。
哎呀,怎么可能不悦。老宋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少主如此兴高采烈地离开水月京呢,您离开时笑的真叫春暖人间。当时小二一语中的:今年是个暖冬。
这话说的不错,至少我的老寒腿没怎么疼了。当然当然这是少主的功劳啊,少主给我配的草药我都舍不得用,那里面饱含着少主对老宋的体恤,好感动,真的好感动。”
这几行字墨是晕开的,似有点点泪痕,不过阅信人像是已经习惯某人过分充沛的情感,偏冷的俊颜依旧淡然。
“唉,也不知从何时起,我发现周围人的眼神总是毛毛的。我走在大街上,只觉被人偷窥。耳垂莫名其妙的发烫,明显有人在背后议论。而后我的桌案上时不时出现那种药,哎呀,少主你明白的吧,就是男人不行才用的。一开始我以为只是送错了地方,可后来那种药越来越多,多的都可以开药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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