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转凉,却也正是骑马的好天气。
温菀晚去了一趟达斯马术俱乐部。
她穿着贴身的马术服和长靴,腰盈盈一握,双腿也修长笔直,长利落地挽在脑后,露出精致娇俏的脸蛋。
在马厩里,马术经理迎上前,和温菀晚聊了几句。
“经理,我刚刚去看了球球,感觉他状态好了很多。”
“最近医生又来了一次,球球的皮肤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怕人,有时候医生要给他注射一针镇静剂才能近他身,给他检查。”
球球是一匹5岁的小马驹,去年温菀晚从马贩子手里把他买下时,瘦得不成样子,一身的皮肤病,裸露的皮肤上可见许多新旧共存的鞭痕。
温菀晚托关系把他运回江城后,就一直养在达斯俱乐部里。
“对了,经理,我刚刚进来时,看见马厩旁边在修房子,是用来干什么的?”
经理道:“哦,是新建的一个马厩,现在这个不够用了。”
温菀晚有些惊讶,达斯俱乐部赛马的数量算是数一数二的,因此马厩也相当的大,如今又要扩建。
“最近生意很好?”
温菀晚算是老熟人了,和薛老也是朋友,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我最近是真忙。”经理道:“有个大老板,在薛老那里买了十匹马,自己从国外空运了十匹马,一共新增了二十匹。照理说,我们马场是不接受外来马的,况且这马厩目前没有空位了。奈何这老板给得太多,不仅成为终生制会员,还投资新修了个马厩,还要把马场整体翻新一遍。”
“这么大手笔?是哪个专业运动员?”
一般来说买这么多马养着的,要么是真热爱马术,要么是真有钱。
温菀晚现在有四匹马,都很省吃俭用了。
经理摇了摇头:“我到现在还没见过那位大老板呢,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估计要等这马厩完工,马都调教好了,才会出现吧。”
温菀晚也没有去深究别人隐私的习惯,就当是闲聊。
“温小姐,今天骑瑞秋训练障碍赛吗?”
“是的,麻烦经理了。”
将一匹棕白相间的阿拉伯马牵了出来。
这匹马是温菀晚的赛马,叫瑞秋。她走上前亲昵地用额头碰了碰瑞秋的头,又用手摸了摸她的鬃毛。
温菀晚带上头盔后,把瑞秋牵到马场,踩着马镫,长腿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度,翻身上马。
最近有些忙,来训练的次数不多。
温菀晚先和瑞秋跑了几圈,找回了一点默契,才开始了垂直障碍的训练。
十几圈下来,温菀晚能明显感觉到瑞秋有些累,便决定休息一会。
下马后,温菀晚刚取下头盔,耳边传来一个令人生厌的声音:“没想到今天菀晚小姐也来了,我们真有缘。看菀晚小姐骑马,真是秀色可餐……不对,是英姿飒爽。”
这人温菀晚认识,叫陈祖谦,人不如其名,和谦逊沾不上边,是江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倒不是说家里有权有势到只手遮天,而是像一块难缠的牛皮糖,偏偏家里还有点小钱,只要他看上的东西,明的不行,用阴暗的手段都要拿下。
温菀晚听说过他的事迹,偶尔会在马场上碰见,也是绕道走。
陈祖谦穿着一件花衬衫,头用胶固定,尖嘴猴腮。
一大股浓烈的香水味和胶味呛得温菀晚后退了几步。
“陈少爷过奖了。”
温菀晚想离开,被他拦住了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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