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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要擦嘴》
序
好狗猫命陈毓华
这阵子无端羡慕起邻居家的土狗来。
四季对牠来说大概没有很大分别,每天我出门觅食的时候,牠早吃饱餍足的窝在有暖阳照射的地方晒太阳,晒着晒着,连肚皮都翻过来了。
牠走动的范围也大,上至会在邮局门口碰见我,下至不是我活动范围的地方,牠跑那么远做什么?
跟其它的流浪狗厮混,一大群的狗呼啸过街头,很潇洒又快意的那种,就算你停下车子喊牠,也要看牠心情好不好,不一定搭理你的。
牠在地上打滚,追逐偶尔从电线杆飞下来啄食的麻雀,再不然,随便趴着用白眼觑你。
牠想黏你的时候会跟着你走,不管走多久都不嫌烦,等你注意到牠时,牠却被路边的蝴蝶或小花给吸引去,甩尾低鸣的玩得不亦乐乎。
猫也是。
从我住的露台往下看去,那些猫咪通常都占着矮房的屋瓦,一只只瘫在上头,以牠轻盈如同跳跃的步履来来去去。
牠们无时不刻的舔刷自己的毛发,看见人马上就落跑。
只要有人照顾牠们吃,牠们过得快活似神仙。
反观庸庸碌碌的我,每当我在外面乱窜,为了一堆水电费、房贷或乱七八糟的人情世故奔波时,我都想人不如狗、人不如猫、人……连灰尘都不如。
昨日,学着阿狗阿猫在朗朗的乾坤下抛弃与计算机的对话,到中庭找块舒适的石头晒了半个小时的阳光。
把自己想象成猫狗,要怎么才能变成牠们?
最近老是往姊姊家跑,因为侄女养了只可爱到不行的小猫。
连续两天那小家伙就认得我啦……
不谈猫,来谈谈殷翡好了。
刚开始,实在不会写这样的男人。
他的难写在于阿华的生活里缺乏这类型男人,也许是老天爷听到我的苦苦哀求,居然送来了个男人。
既然送来,我就好好的给他研究了下。
不过,这一研究就有点惨,因为很想再写一本……总觉得殷翡还很有发展空间,有点意犹未尽。
说归说,还是打住了,因为啊……真的难写。最近脑浆急遽减少,我还是别为难自己好了。
至于下本书是东方XX还是吁○○,我叫他们先丢铜板去。
因为两个都不想写……
又剩下两只,好啦……阿华会每天跟自己心理喊话。
下次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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