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正在犹豫的时候,兰兰过来拉住我的手,一同跨入了那道光中。
我原以为会生点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生。但是当我俩一起走入光中一会会后,那道光正在逐渐变弱,最后与周围光线融为一体,消失在无形之中。
兰兰叹了口气:“哎……看来是真回不去啊。”
而我却有些庆幸,因为细细想来,我们似乎都回不去了,若是真回去了,我也不想去海事大学。除了可以回到父母身边,其他我想不出任何好处,对于未来,也感到奇奇怪怪。我与兰兰才交换两个多月,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可,我似乎从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有后悔过我们交换身体。我爱她。
“我们走吧。”兰兰又端详了那个原本有光的地方很久,似乎是要记住这里,但又显得如此随意。
“要原路返回吗?”我不认识路,只得问她。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后来怎么下山的,怎么躺在医院里。其实我一无所知。”她叹了口气道
“王忆薇说是原路返回的。”我后来在王忆薇口中得知此事,并且是兰兰的爸爸将她背下山的。
“不想走原来的路回去了,我们往前走试试。往回走起码两个小时才能到山脚下,而且走走过的路总是没啥意思。我背的水,足够喝。”她大步往前走,我只得跟上。
一开始我还以为这绵延的竹林望不到边,谁知道只走了半个小时便看见了土路,沿着路又走了半个小时又看见了几户人家。小钧问了一个坐在房子边上的老婆婆,很快就知道了,往前走一点点路便有公交车站台。我们翻过了一座小山,居然到了坞城边陲的一个小镇上。这里很难打到车,但是半个小时就有一班公交车到城里。我们运气很好,等了一会儿就有车来了。
车上全是从乡下进城的农民,挤挤挨挨,很难受。在我认识的地方,我就拉着马钧下车了,来到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到了原来住的小区。我让马钧回去吧,现在还不到1o点,父母去上班了,应该不会有问题。马钧有些依依不舍,我跟他说,会再见面的,并且我今天下午也要走了,我要坐火车去嘉州了。
我早上出来的急,没有吃东西,此时早已饥肠辘辘。所幸路边的早餐车还没有收摊,买了小笼包和米糕,都是我小时候吃惯了的东西。这在海城可是没有的。突然觉得能吃上家乡的食物,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车上聊天的时候,马钧跟我说,我妈妈做菜很好吃,就是有点甜了,但是他很喜欢。他也想念海城的海鲜,这边几乎是吃不上海鲜的。
我回到房间的时候,顾瑞廷已经起来了。他坐在床头摆弄他的新手机。
“回来了?”看到我进来,他看了我一眼。
“嗯。”
“看你五点就出去了,怎么样?”
“没怎么样了,还是原来那样。”
“那……你现在是小钧,还是兰兰?”
“你就把我当小钧好了。”
他没有再说话,我知道,当他知道我是方兰蕙的时候,他心里多少会有点别扭。
“下午我们出去湖城,中午我请你吃下这边的特色,你别嫌太甜就行。”
我带顾瑞廷吃了当地一家蛮有特色的小饭店,最后的点心是枣泥拉糕,他并不太喜欢。吃饭的时候一路沉默寡言。若是不告诉他,我和马钧的现状,我们可能还是会无话不谈吧。但是小钧决定了把这件事告诉他,我便尊重他的选择。
吃到最后,我举起饮料杯对他说:“目前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秘密的人,往后麻烦你的事情还很多,请你多多担待。”他也拿起饮料杯,和我碰了下。相视而笑。
“那天在火锅店,你没有点啤酒,我就觉得很奇怪。小钧他喜欢吃辣锅,蘸麻酱,啤酒泡泡在嘴里的感觉。但是你却没点。我以为是在异乡,你不想。后来现你喜欢番茄锅,蘸辣酱,或者是清汤锅蘸醋。我以为你想试试新的口味。”他边说边眯起眼睛回忆,然后讪讪的笑了,“不是我不够细心,只是你们这样,任谁都想不到。”
“我原来并不主张把这事告诉你,只要有我和他两个人知道就好了,但是他决定要告诉你,我尊重他的决定。”然后又补充道,“他是真的把你当最好的朋友。”
“之前是有事,我误会他了,但是往后不会了。”他说完这句话,起身去前台把账结了。
下午我与顾瑞廷坐火车去了本次旅行的最后一站嘉州。路程不长,只要一个多小时的火车。但是江南的天气真的很炎热。到嘉州的时候正好下班高峰,原以为太阳下山之后会清凉一点,结果并没有。我和他先去了预定的宾馆,进了房间开了空调之后就不想出来。
第二日想着来都来了,还是得出去逛逛。热的真是受不了了,只得躲进商场里喝饮料。顾瑞廷一天喝了三杯饮料,他说这边的饮料每个口味都不一样,但是真好喝。结果他因为喝了太多带茶味的饮料,导致晚上睡不着。第三天一点精神都没有,我让他就在宾馆休息,别出去了。我则要去老街给钱小宁买生日礼物。我走时他还不忘嘱咐我句,给他带两杯饮料回来。看来他是冰饮料上瘾了。
我在一家看起来很高端的旗袍店里给钱小宁挑选了一件新中式的旗袍,既不会太花哨,又不会太老气。钱小宁虽然个子不高,但是身材比例匀称,市面上买的衣服,她大多数都能穿。当马展业让我给她买礼物的时候,我就想到了嘉州的旗袍。我小时候,妈妈曾经为了参加一位同事的婚礼,特地来嘉州买过一件旗袍,只不过这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旗袍两千多块,我用各种方法还价了半天,老板也死咬住不放。虽然这点钱对现在的家庭来说不算什么。但在原生家庭里,还是培养出我节俭的习惯。最后只能抹了零,两千块把那件料子和做工都很不错的旗袍买下了。老板把她装在一个硬纸板盒子里,从盒子外面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包装一件衣服的。南方商人确实要更加细心一点。
出了商场后,又觉得两千块的生日礼物太便宜了。于是又折返回去商场的金店,买了一个按克数计件的黄金吊坠,三千多块。这下子,我才觉得齐活了。
因为明日要启程回家了,顾瑞廷恋恋不舍的又喝了三杯饮料。他说为什么这边店里的饮料这么好喝,海城的就只有甜味。我还带他吃了蛋黄肉粽,他说他原本根本不能接受粽子是咸的,现在反倒是觉得粽子蘸白糖不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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