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四年,北京,金宅
金效坤独坐在房里,他端正的肩背倚靠着同样方正坚硬的椅背,椅子后头是曳地的白纱窗帘,帘外是金黄的暮色。夏末秋初的傍晚,还有着相当潮热的暑气,然而金效坤这间房遗世而独立,就只是阴森森。
大写字台坐落在他身前,台面上铺着大玻璃板,玻璃板下压着平平一层墨绿色天鹅绒布。写字台上除了文房四宝就没别的了,台面像镜子似的,映出了金效坤的面容。他今年三十出头,生得挺拔冷峻,人是长条条的高个子,脸也是长脸,剑眉星目,鼻梁高而直,是有气派有威风的相貌。一个人长成了这个样子,那这辈子就只适合穿西装坐汽车吃大菜了,别的平凡活法,都有点配不上他。即便他肯屈尊做个贩夫走卒,或到公司里当个小职员,旁人着,也要感觉不对头,一言概括之“不是那么回事”。
房没有开电灯,晚霞的光芒将金效坤烘成了赤金颜色。而在长久的端坐过后,他缓缓扭头,望向了墙壁上的大镜框。镜框里是一张大号的全家福照片,里面有他的父亲、母亲、姨娘、太太,以及弟弟。弟弟玉郎规规矩矩的站在父亲身边,抿着嘴笑,大眼睛微微的眯了,着只有黑眼仁,魔鬼一样。
金效坤极力的想把这个姨娘养的弟弟推到魔鬼阵营里去,否则他没办法对他下狠手。于是他又想起了许多细细碎碎的旧仇,比如父亲是如何的偏心姨娘冷淡母亲,又比如自己这些年来活得兢兢业业,做父亲的左膀右臂,可最后到了分遗产时,巨额的现金和大片的田庄却是全归了弟弟,而自己所得的报馆与工厂全都负债累累、濒临破产。他这两年拆了东墙补西墙,没有任何建树,完全就只是为了这些债务奔波。而那个绣花枕头似的弟弟,却傻人有傻福,单是背靠着金山吃喝玩乐。
他嫉妒金玉郎,这嫉妒不足与外人道,一是他比金玉郎年长了十多岁,是大哥哥和小弟弟,简直不算是一代的人;二是他自懂事起就知道要强上进,无论做人做事,都是公认的漂亮,他这样一位在社会上有地位有名誉的高尚绅士,怎么会嫉妒一个糊里糊涂的纨绔少爷
外人着是不会,他自己高风亮节,也认为不应该。如果不是天津的纱厂在火灾中毁灭殆尽,如果不是北京的报馆因为言辞不慎被封,如果不是债主子已经逼上了门来,那么他真可以把这嫉妒一口咽下,慢慢的消化一辈子,永远不为人知。
但是如今到了非常时期,他需要这嫉妒之火窜出火苗子来,非得有如此大火烧灼着,才能逼得他红了眼铁了心,做一次大恶人。
太阳将要落山了,晚霞却像回光返照一样的大盛起来,照得满室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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