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拉克丝摆出一副“不听不听,蛤蟆念经”的架势,压根就不听自己的话,抡起光剑就开砍,塔姆一时之间竟有些束手束脚。
恶魔很强大,这是毋容置疑的。
但恶魔的强大却并非是“硬实力”的强大——单论面板属性,恶魔也就那么回事。
恶魔之躯固然强壮有力、极其抗揍,但仅仅凭着一副强壮的身躯,恶魔也顶多算是超凡水平而已。
对于恶魔来说,他们真正的强大之处在于对人心的洞察和情绪的把控,他们总能引动不同的情绪和欲念,这才是恶魔最强大的地方。
就拿塔姆来说。
他可以洞察目标的渴望,然后用言语来引导对方的行动,就像是用一根拴着萝卜的棍子引诱毛驴一样,钓着对方、让对方走上自己希望的道路。
在这个过程中,他往往会慷慨地给予对方到达那个终极渴望目标的道路上所需要的一些条件,但听从了他言语的人,从来没人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渴望,因为在那之前,他将会为自己得到的付出代价。
而这份代价……往往就是那个人本身。
就拿普朗克来举例子吧。
在焰浪之潮后,普朗克渴望翻盘,渴望复仇,所以塔姆为他规划了一条“复仇之路”,保护他活了下来、给他一个小小的势力、帮助他引发比尔吉沃特的混乱,甚至带回了冥渊号。
然后,就在普朗克即将王者归来之前,他终于落入了塔姆的陷阱,和冥渊号的意志融为一体——自此之后,普朗克的意志终于不再属于自己,作为一个亡灵,他的意志归于莫德凯撒的统御,而那只恶魔右手则是成为了塔姆留给自己的分红。
这就是典型的“塔姆式运营”,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一次战斗,他没有承受普朗克的困兽之斗,却成功的在莫德凯撒的手里分了一杯羹。
对恶魔来说,欺诈、哄骗、引诱也是战斗的一部分,真正上去和人肉搏的……也只有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梦魇了。
但现在,面对着拉克丝,塔姆却多少有些无能为力。
他能感受到拉克丝的渴望——在卡尔亚的指导下,拉克丝一直在想着自己的叔叔,所以塔姆很清晰的“洞察了拉克丝的心思”。
亲人死去、渴望着将其复活,这种愿望塔姆简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比尔吉沃特有这样想法的人到处都是,甚至黑雾的主人也是这么一个家伙。
();() 所以,塔姆轻车熟路地开始了自己的话术,并表示“生与死的帷幕并非牢不可破,我们也许能进行一点交易”云云。
然而,拉克丝听他这么说,手中的光剑砍得更欢了。
塔姆整个恶魔都懵了。
不应该啊!
明明自己已经感受到了这个人的心思、意识到了她的渴望,结果无往不利的话术却没有丝毫效果……
看不出来,这个年轻的小姑娘,心智居然如此坚定!
真有意思!
对于恶魔来说,越是意志坚定的灵魂,就越是宝贵——如果说之前想要吞噬拉克丝只是为了她身上的神性,那现在,塔姆就多了一个全新的理由。
吞噬拉克丝能让他更加强大!
这种呢认知加强了塔姆的贪婪,让他哪怕被拉克丝追着砍出了快一海里,依旧不愿意放弃。
既然最简单的蛊惑手段无效,那就来点更高端的!
……………………
拉克丝已经有点累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顺便结个婚 神级炼药师还卷啥,国家带起飞! 我升级能抽奖 流浪诸天的剑客 葬天之混沌开 我附身的圣女满脑子废料 在美食天王手下当见习生的日子 天阿降临 贾二虎的妖孽人生 别人练级我修仙,苟到大乘再出山 凡人,我穿越的有点早 谢秀娘王动 从港综灵幻界开始成道 偏要抢 逐步天下 终极小保安 我出生当天,万蛇朝拜 综武:人在大宋,开局一本日记 汉末之黄天当立 修仙女主在惊悚游戏里摆摊算命
...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
...
自从崔钰接了快穿任务,当代寡王纵身快穿世界,翻身一仗变海王。系统我让你做任务,没让你占便宜。位面一娇臣当朝太子掀了龙案侍郎若是解决不了本宫的问题,即可收拾铺盖滚去东宫。崔钰...
路辞旧大学毕业考公,到一家收养所当一把手收养所,老破旧穷还有四个流鼻涕嗷嗷待哺的小孩留下后,路辞旧时常感叹小孩都可爱聪明又乖巧怎么会有家长丢孩子呢直到有一天,有个小孩生病了,打了个喷嚏脑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