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这个温斯顿·斯宾塞为什么会变成杰克?
为什么杰克要杀这些大贵族,就得从长计议了。
“真该死...”
威尔逊骂骂咧咧的,眼神越来越冷,拿走桌边的咖啡杯,对着血肉榨汁机接来一杯新鲜的热饮。
咖啡因与人血的混合饮料也冲不散他心中的困顿。
每次他提笔之前,都会感觉灵魂有一种莫大的苍凉,仿佛它已经被掏空,再也没有任何新鲜的段子了。
干这行的绝对不能靠灵感,像大卫·维克托也需要奔波于各地,与无数人交际沟通,现场取材。
很可惜的是,威尔逊没有这个机会。
他每天的出稿量是一万两千字,还需要亲自跑去印刷社与报社反复校稿,吗啡与冰毒是他刺激精神元质进行创作的万灵药。
可是此时此刻,他必须保持清醒。
因为这次接的活是重中之重——
——关乎于玛丽主母的清白,关乎于整个血族的未来。
他必要用指向性极强,目的性极强的语序,用狠厉的词,用恶毒的句——把所有矛盾整理归拢,扯去温斯顿·斯宾塞身上。
然后由温斯顿这位真凶的身世脉络,引去其他地方,将这口黑锅罩在某个倒霉教派头上,或直接扣死在深渊铁道的BOSS头上。
这件事非常难,比微博小作文或知乎抖机灵要难多了。
故而威尔逊又想起了心心念念的仰慕之人——
“——如果是你,大卫·维克托。这件事一定难不倒你吧?”
他非常羡慕维克托老师的创作方式,像是印刷或雕刻一样,写出一个个鲜活的角色,不过是在路边采花弄草,将这些人物与事件都完完整整呈现在读者眼前。
可是他威尔逊呢?
他需要从零开始,从空无一物的虚假中拼尽全力去圆一个个谎言。
就像是今天老板送来的新题——
——他几乎无法理解,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在伦敦!
在他妈的英女王的眼皮底下。
在唐宁街外不过一公里的地方。
在历代英王朝的英灵面前。
有他妈两百多个非人怪兽,被一个四十六岁,看起来像是糟老头子的丑陋男人杀死了。
();() 没有任何一个人逃出来。
根据警官的描述,现场非常干净,连弹壳都看不见,只有留在类人生物体内的金属裂片,说明曾经有人在这里开枪杀敌。
凶手留在现场的所有痕迹都被抹去。
原本脚印的位置被工兵铲挖开,连鞋子的尺寸或身高都推算不出来。
缉毒犬嗅见浓烈的硝烟与驱赶野兽的尼古丁溶剂时吓得夹住尾巴猛跑,警官拉都拉不住。
一场大雨过后,什么都留不下。
威尔逊只是个作家,他不是侦探。
要他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推导出真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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