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祯在手札上尝试分析这套制度设计:
如此立制,有利于对内集权,但不利于对外扩张。
道理很浅显,对人要先取再予,厌恶损失比渴望得到更让人记忆深刻。
浪荡子只需回头一望就能被人原谅;
杀人者只需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
人们一旦习惯了恶,只要得到一点点善,就会满足。
人性如此,于封建国家而言,亦如此。
百姓辛苦一年赚了一百贯,朝廷拿走全部,百姓立刻就会死,那百姓肯定要造反。
但若朝廷只拿走七十贯,那百姓就会动摇,因为剩下的三十贯还能让其勉强苟活。
只是这样做的结果是:百姓会怨恨朝廷。
他会觉得自己应该得到更多,他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是朝廷夺走了他的好生活。
从此怨恨累积,等到量变产生质变,百姓再也忍不下去,造反开始。
这就叫:只取不予,陷民于水深火热,只得钱财,不得人心。
凡是亡于内乱的政权,大多与此有关。
那么宋朝是如何做的呢?还是这個例子。
大宋朝廷先拿走九十贯,再还回去二十贯。
拿走九十贯,百姓肯定活不到年尾,但不至于立刻死,还能活上个月,只是在这个月里,他会时刻为生死而担忧。
人的求生欲望远远大于物质欲望,在这种时刻面临生死危机的境遇下,物质追求变得微不足道,如何活下去才是百姓需要思考的第一要义。
等十贯钱花光了,等百姓开始挨饿了,等人被饿的快死了,这时候,朝廷拿出二十贯,以赈灾的形式下来,让百姓能继续活下去,那么百姓会怎么想?
当人心中的物质欲望被死亡危机磨平的时候,等他濒临死亡的时候,朝廷的赈灾粮下来了,生死危机解除了,此时的百姓不仅不会怨恨,反而会对朝廷感恩戴德。
但事实上,百姓还是被剥走了七成以上的财富。
只是在这一收一放之间,结果变得不同了。
于个体而言,这叫:升米恩,斗米仇,好处不能一次给够,要慢慢的给。
于封建国家而言,这叫:先取后予,救民于生死存亡,既得钱财,又得人心。
人在将自己的钱给出去的时候,潜意识就会认为,这个钱回不来了,但是某一天这个钱被返还了一部分,他就会觉得,还可以,回本了。
其实都是制度设计而已。
两宋赵氏政权,享国三百一十九年,其自建国伊始,平均每一年都有百姓造反,攻破州县城池的大规模起义也是屡见不鲜,但它是唯一一个没有亡于内乱的政权。
两宋对内的这套制度,若不是被外部势力入侵,其统治力到底能维持多久,无法预测。
但这套制度存在一个致命的漏洞:自废武功。
自废武功也许不会亡于内,但一定会受辱于外。若想体面的活着,无论何时都不能放弃武力,个体尊严只在刀锋之上,国家尊严只在强弩射程之内。
我想做的,就是将这个制度漏洞,补上。
赵祯停笔,等待墨迹晾干,而后合上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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