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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亏大了(第1页)

:柴绍找老何仔细询问了房子的事情,认为老何赚得太多,自己的士兵太亏,说那些都是老房子,住不了几年就得重新盖,除非老何给他一个解决方案,否则他会把给士兵的赏赐全部换成更加优质的刀枪。

老何哭号着找云烨想办法,他要刀枪做什么,他又不准备造反,可是契约已经签定了,按照柴绍的法子,他会一文钱都赚不着,说不定还会亏本,这些日子他生意做得顺风顺水,那里会受得了亏本这种惊天噩耗。他第171章省了更多的土地,柴绍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只看到自己的士兵住的是新房子。也宽敞了许多。

人的精神好,做什么事情都特别的愉快,柴绍把房子的样子给士兵们一说,招来满堂喝彩,对他们来说在长安有房产就是一个传奇,想想有事没事的到长安转一圈,再也不用和其他乡亲一样听到八百响净街鼓就得玩命的往城外跑。跑的慢了还会被抓住挨鞭子,现在不用了,只要到了敦化坊。就可以安安心心的躺在自己的房子里听鼓点的韵律。

挣军功最后的目标不就是获得赏赐吗?作为小兵想要靠军功出人头地实在是太难了,这次打了胜仗,大帅的赏赐也是前所未有的厚。作为府兵,他们都是长安附近殷实农户子弟,只要自己服役为家里减免了赋税,就完成了全部的责任,其他的事情就与他们无关,有了房子就可以住在长安城,这个吸引力对他们来说是致命的。

往回赶的马蹄似乎都清爽了许多,军卒都在期盼早日回到军营把赏赐派发下来,这样自己就会有一间长安的房子,听说还是两层的楼房。

一万多匹战马如同洪水般向朔方前进。引起了许多小部族的注意,他们从想象不到的地方钻出来,跳上其中的一匹战马就跑,虽然有许多人丧生在强弩之下,却也有许多的成功者。唐军士卒非常生气,在他们看来,这些马都是自己在长安住房的一部分,两天就被胡子抢走了一百多匹马,这是不能容忍的,你他娘的今天抢走我的窗户。明天抢走我的大门,这样枪下去,老子还有的剩吗?

被抓住的胡子开始只是砍脑袋,接下来就开始腰斩,后来开始五马分尸,残破的尸体被战马拖着在雪地上游行,云烨一路上看到了不下十几个人身体的各个部件,开路的府兵随便一脚,就把一个脑袋或者一条大腿踢到路边的雪地上,眼中全是憎恶。

程东不再发热,人也清醒过来了,看来消炎药对于古人有着极好的疗效,他们的身体没有耐药性,只是很小的剂量就会起作用,一粒消炎药,对古人来说就会起到救命的作用,比如程东,他只吃了一粒而已,效果就好得惊人。

没多少了,云烨在挑保质期最近的药物给他服用,那些还有一年多保质期的,需要好好保藏。

又一个人头掉在路中间,一个年轻的辅兵跳下爬犁,双脚一夹,如同蹴鞠一般就把人头夹了起来,还没等落地,凌空一脚就抽在人头上,他忘记了现在是冬季,人头在路上冻了一个多时辰早就和石头一样,云烨皱着眉头等辅兵发出惨叫,果然,惨叫传来,声音很凄厉,惹得众人哄堂大笑,闭上眼睛,云烨不敢想象在自己以前的生活里,马路上不停的出现人头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

路边的石头下面压着什么东西,辅兵们好奇的上前观察,这些天沉默寡言的狗子,一下子趴在路边狂呕起来,云烨把头扭开,不去看,他担心自己睡不着觉。

“这叫牛乌龟,把人的四肢钉用木楔订在地上,身上压一块大石头,开始他还可以呼吸,过一会他肚子里的气就会越来越少,石头把气都挤了出来,人就需要努力吸气,每吸一口气都需要用尽全力,这人不是被石头压死的,是被活活累死的,五脏六肺都会从从嘴里吐出来。侯爷,你时常不在军中,上次在陇右,公爷又怕你不适应,这些事你都不知道。”

程东见云烨脸色难看,就开口开导他几句,没想到开导完了。云烨的脸色更差了。

军队是暴力机关,不是可以心慈手软的地方,云烨很清楚自己的弱点,所以他尽量避开战阵杀伐,就是不想看到人头滚滚的现象,不论是谁的。历史上的破城比屠城要可怕,屠城的杀戮还有时间限制,破城的杀戮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用想,襄城就属于破城而入,两天时间里,那里就成了一座空城。

这好似一个杀人的世道,颉利在关中杀汉人,柴绍就在草原杀胡子,没道理好讲,杀人就像割草,你割我的,我割你的,公平无比。杀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千年以后还在继续,只不过杀人杀得更加有效率罢了,等到原子弹出现,终于消停了,谁也不敢再杀谁了,因为这个时候,杀别人就等于自杀。

历史就像一个贪心的孩子,趁着还没人管教,就拼命的肆意妄为,颉利马上就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唐王朝却要等到几百年后才要付出更加可怕的代价。

宿命论头一回出现在云烨的脑海里,现在的一切多吗像是在走一个巨大的圆圈,从开始一直走到开始,循环不休。云烨就是圆圈外面的一只蚂蚁,一只可以看清楚整个圆圈的的蚂蚁,他想让圆圈变成一条直线,却不知如何去做,力量上的差异让他感到绝望,还好,他还没有被圆圈同化,在踏入圆圈的最后时刻停下了脚步。

他睁大了眼睛,木然的看着路边悬挂的尸首,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一串风铃,他要把自己的心磨练的坚硬无比,这种努力直到他看见那个牧羊女就轰然变成了一滩泥水。

她带着自己的弟弟站在路边,伸长了脖子,见到云烨到来,居然害羞起来,把一串东西塞给了云烨,就扭身跑了,弄得云烨摸不着头脑,他弟弟冲着云烨大喊了一声外语,也跑了,不过,牧羊女又跑回来了,在云烨身上翻检了半天,最后看到云烨的玉佩,握在手里满意的点点头,又跑了……

全部的唐军都在瞪大眼睛看着这个有时以来最可怕的女强盗,连一直哼哼唧唧的伤兵都伸长了脖子看,早忘记了叫唤。直到那女子跑到山包后面,众人才开始大笑起来,伤兵们笑得眼泪横流,一半是愉快,一半是痛苦。

云烨看看手上的东西,是一串羊骨头,羊蹄子上的关节骨,早就被磨得油光发亮,有一种沧桑感。

“侯爷,那女子喜欢你,把她的噶啦汗送给了你,就说明她非常希望你去她家里提亲,她会一直等着你,侯爷您不打算娶一个牧羊女?他弟弟说了,你要是敢不来,他就杀了你。”

程东解释完这些话,立刻喘着粗气笑了起来,他肚子上有伤,这场笑意让他痛苦无比。

亏大了,身上的玉佩是奶奶千挑万选才给云烨挂上的,价格一定不菲,尤其是上面还刻有云家的标记,卷云符,价格不会低于一百贯,想想玉佩,再看看手里的骨头,云烨把骨头揣进怀里,喃喃自语:“亏啦,亏大了。‘

草原上的天气变化无常,刚刚还下着小雪,顷刻间就成了鹅毛大雪,人的视线不过十米远,云烨再也分不清楚那里是大路,那里是草原,掏出指北针,从地图上找到了朔方的方向,只有慢慢前行,不能停,否则这样的大雪会湮灭掉所有的生机,慢慢往前挪,走得小心无比。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歌声,是少女的歌声,云烨忽然下令让随着歌声前进,全军戒备,刀出鞘,弩上弦,如果是敌人的陷阱,也好做出准备,一切都等到雪停才能见分晓。

歌声时隐时现,却没有断绝,众人就随着歌声前进,两个时辰后,雪停了,前面却没有唱歌的人。

远远可以看见一座坞堡矗立在那里,还有骑兵正从坞堡里飞奔过来,雪阻碍了马蹄,他们就下了马跑过来,知道是程处默。

云烨转身看不见唱歌的人,只是远远听见一声凄厉的呼唤。

“她说,再也不见你了。”程东在那里翻译道。(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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