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这种“生物”,放在市井小巷中乃是最为难缠。
而“兵痞”,又是痞子中的王者。
沈家军最出兵痞。
照沈万军的话讲,一个兵,没点格愣子的痞性,就知道循规蹈矩,那多半是在战场上活不长。
越痞,就越油。
越油,就越滑溜。
滑不留手,往往能在对阵敌军时出奇制胜!
当然,痞性的张扬,也是要分场合、分时候的,沈万军放任沈家军痞不假,但论治军严厉程度,放眼当今百国诸军,也没有一个能比得过沈万军治军苛刻。
好比当年西征西沙王朝时,曾有一支沈家军百人骑兵于沙漠中迷路,数日后,实在弹尽粮绝,饥渴难耐,绝境中偶遇一家客栈,便进去如恶狼般胡吃海塞了一顿。
末了这支骑兵重新上路,侥幸寻着沙漠战场上大风也吹不散的血腥味,顺利与沈万军汇合。
沈万军一听他们吃了人家的霸王餐,当即甩出一袋碎银,随便点出十人返回送钱,待这十人离去,还不忘告诉剩下的九十多人,如果那十人回不来,你们就一批一批的去寻,什么时候把欠人家老百姓的钱还上了,什么时候再滚回来给老子打仗!
征战归征战,沈万军绝不允许手下兵将影响到本国乃至他国的百姓生活。
这只是沈万军治军的窥见一斑,类似的例子,往前数简直不知几何。
也正因如此,八十万沈家军坐镇晋州,从未传出过哪个兵将欺压百姓。
反正沈万军的意思也简单,你们有本事欺压百姓还不叫我知道,那算你们真有本事。
但要是被我知道你们在自己的家乡欺负自己的乡亲,届时我若牵连你三族九族,那可就别怪我沈万军不仗义了!
话说回来。
沈万军作为一名有原则有底线的兵痞头子,他最擅长的一门技术活儿是什么?
是和稀泥。
明明知道楚启并非觊觎自己那俩宝贝姑娘的美色,可他还是要把话题往歪了扯。
为啥?
还不是为了保住世袭罔替、保住晋州百姓往后百年依旧受沈家庇护?
也是……还先帝一份知遇之恩,为大炎,再守南境一百年!
然而楚启,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新帝考虑的更多的还是晚上能否睡个踏实觉。
既然这趟门已经出了,话又已经张口说了,那就没有退缩的道理。
于是楚启苦笑着摇摇头,更加直白的对沈万军解释道:
“晋王,若是此次登门,我有意向府上小姐提亲,那又何来送沈凉殿下重礼一说?”
沈万军轻轻颔首,笑而不语,知道楚启这是憋不住了。
楚启继续道:“不瞒晋王您说,头两年时,我父皇便有意要与您结为亲家,具体人选,乃是我的皇妹炎珠公主,以及府上小殿下沈凉。”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老婆乖,咱不离婚 [综]稳住,我能苟 陆太太教夫有方 重回80之大时代 被坑的帽子叽[综漫] 俊美boss被我俘虏了 高能直播间[无限] [娱乐圈]就这样心动 变成反派崽崽后我成了团宠 大帅心声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七个渣攻都觉得孩子是他的[穿书] 白桃乌龙卷 造物主穿成渣攻次人格 我在兽人世界当团宠 一觉醒来被赐婚给死对头 我跟假千金调转灵魂 女配她一身反骨 假少爷离家出走后[娱乐圈] 老公每天都要哄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这一年,赤爷还未踏上旅程,火箭队依旧是关东最恐怖的组织,坂木赚的盆满钵满,新岛的超梦还在怀疑人生。这一年,古柳还没能找到捕获雪拉比的方法,每次都折煞在时间面前,痛哭流涕。这一年,水梧桐和赤焰松还只是...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