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我王建伟已经这么卑躬屈膝的求你了,你都不肯放我一条生路!你还真是铁石心肠啊!我真后悔没有提前将你杀死!你知道吗?其实灾难还未到来之前我就认识你!
从前我和你还是一个学校的校友,而且还是同一届的!当然你肯定不会知道我,毕竟你可是学校公认的家里有钱有势,怎么会注意到我这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穷学生呢!
你秦霄不仅有你叔叔李刚这个地下皇帝罩着,还有数不尽的钱任你花销!而我呢,只是一个孤儿,没有任何亲人可以依靠,通过不断地努力才考上大学,学费都是我自己到工地搬砖挣来的!当我考上大学后以为自己今后就要迈入不一样的人生了.....................
可是!当我遇到自己生平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时,我却知道我错了!大错特错!.....................
你知道吗秦霄!我一直在学校内都是成绩名列前茅的存在,到了大学之后更是如此!就连指导员和系主任也是对我赞誉有加,我今后必然有一番作为.....................
我以为凭借自己光明无限的未来,肯定能得到那个女孩的青睐!可是呢,到头来我才发现自己就是一个丑.....................
我白上课,晚上打工!挣来的钱不舍得花,连到食堂吃饭都不敢点贵的,只是为了攒下钱送她礼物.....................
哈哈哈......哈哈哈......秦霄你知道当我攒了一个月的钱买了一件衣服送给她当做礼物后,她是怎么对我的吗?怎么跟我的吗?.....................
她竟然我丢人现眼!她宁愿给你秦霄当三,也不会高看我一眼,然后把我送给她的礼物如同垃圾一般丢在霖上扬长而去....................
当初学校那么多学生看在眼里,我当时甚至连死的心都有了.....................
后来我就记恨上你秦霄了,暗中开始调查你,想要找机会偷偷把你给弄死,哪怕是同归于尽!可是当我知道你身后的力量后,却是感到一阵无力,你身边每时每刻都有人暗中保护,我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谁知道老眷顾我!地迎来大变,我也成为了一名修士,虽然在蜥蜴王身边当狗,但是我也愿意!我再也不想让人看不起我,尤其是人族.....................
我记得当时亲手虐杀第一个人类时,我的心中竟然感到了兴奋,那种感觉简直太奇妙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还有那个我苦苦追求,却遭到看不起的那个女生,如今也已经被我虐待致死了,谁让她看不起我,当时地大变她刚好与我一起被蜥蜴族给抓了起来,我成为了蜥蜴王身边的一条狗后,蜥蜴王也将她赐给了我,你知道吗?我每都会玩弄她后再虐待她,直到她慢慢死去.....................
等到那个女的死后,我也恰巧得知了你的消息,我感觉是老看我可怜给我机会报仇.....................
随后我就把目光放在了你身上,我想要看到你成为孤家寡人,看着你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直到最后被我杀死!可是我没想到你会成长如此之快,还这么快就找到了我,我还真是看你秦霄了.....................
哈哈哈....秦霄我会在下边等着你的!你根本不知道异族的力量多么强大,人族根本不是对手!我死前最后告诉你一个消息,对你来非常有用的一个消息.....................
这块大陆的面积跟以前的蓝星相比也差不了多少,如今这块大陆之上异族的力量非常强!你凌霄镇就算统一了这方圆万里之地,也只能算是中等势力,而那些强大的异族势力如今都已经建城了,在你凌霄镇往东行走半个月时间,大约两万里左右,就是一处强大的异族势力.....................
那是一个由地魔族为主的势力,如今已经成功建城,那里有无数的地魔族族人,人族只是它们圈养起来的牲畜,被当做食物摆上它们的餐桌.....................
你秦霄不是自诩人族吗?不是建立人族势力庇佑人族吗?难道能眼睁睁的看着人族同胞被当做吃食圈养起来吗?就看你秦霄敢不敢去解救这些人族了!你要敢去我就佩服你秦霄.....................
王建伟出这番话的目的就是为了死前恶心秦霄一番,顺便再给秦霄挖了坑,所以才会当着凌霄镇如此多饶面出最后的那番话.....................
如果秦霄真的不去救就会失去民心,要是秦霄去了那估计整个凌霄镇都会损伤惨重,甚至秦霄自己也会交代到那里.....................
呵呵!那我还要多谢你临死前做了一件人事,把这个重要的消息告知于我!就算你不激我!我秦霄也肯定会率领大军踏平那个什么地魔族,将我人族同胞解救出来的.....................
还有你的话完了吗?完了我就送你上路了!下辈子记记得做些人事.....................
罢秦霄便手持赤霄剑斩下了王建伟的头颅,王建伟的身躯也是缓缓的倒在了血泊之中,滚落在地的头颅之上还睁着那双充满不甘的眼睛.....................
呼......
秦霄看着已经成为尸体的王建伟以及一旁倒在血泊之中的蜥蜴王,喃喃自语道:“斩杀你们两个是我秦霄重生以来就存在的执念!为了这个执念我一直不敢有丝毫懈怠,如今你们两个都被我斩杀,前世的种种也算是过眼云烟了.....................
随着秦霄将蜥蜴王和王建伟斩杀后,浑身那滔的杀意也是消失不见,心头也是不由的一阵清明!
秦霄感觉最难增长的灵魂力量瞬间得到暴涨,比自己已经达到灵动阶初期的肉体力量还要强上许多,隐隐已经达到了灵动阶巅峰,随时都有可能突破至下一个阶段.....................
就算是秦霄此时修为突破至灵动阶后期,自身的灵魂力量也能够完全容纳!
这个执念犹如一个梦魇般一直笼罩在秦霄灵魂深处,在这股执念消散后,一直隐藏在秦霄灵魂深处的一团黑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秦霄这份执念如果时间太长没有得到解决,可能会导致秦霄修炼时候走火入魔,如今秦霄的情况就犹如佛道修士一般,在某些时刻突然大彻大悟,灵魂之力飙升.....................
将手中赤霄剑收回无极扳指内的秦霄随后将视线看向战场中.....................
映入秦霄眼帘的是四散逃跑的蜥蜴一族成员以及不断追杀蜥蜴族成员的四大军团.....................
那些四散逃跑的蜥蜴族成员以为分散跑开就能够活下来,可是当它们逃进密林以为已经脱离战场摆脱四大军团追杀时,却无助的发现整个密林都已经被兽族的成员包围了起来,只能被守株待兔的兽族成员斩杀殆尽.....................
这场虐杀整整持续了一个时辰才结束,此时蜥蜴族成员已经没有了一个活口,全都成为冰冷的尸体!浓浓的血腥味充斥在每个人鼻尖,蜥蜴族成员的断肢也是在战场中散落一地.....................
此次灭亡蜥王村,四大军团只是付出了轻微的损伤,甚至全都只是轻伤,连一个死去的都没有.....................
秦霄看到大局已定,也没有再过多操心,而是盘膝坐在地上,运转《人皇大道决》的时候,接连施展出秦霄自身的两式神通《噬》与《夺运》.....................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庶妻 侠徒幻世录 正义的使命 穿越种田文那些年(快穿) 血色皇城,与王子的复仇往昔 我是有良心的 当骄傲仍然重要时 开局躺赢,奉皇命娶老婆 不一样的日本战国 丁薇记事 漫威:我制作的游戏入侵了现实 厄难天书 回到古代交笔友 让你当好圣孙,你养一群女妖? 打不死的小强,靠双修成神 国米王子从潇洒哥开始 职场阿雄 武夫 斗罗:人在绝世,悟性逆天 诸天:开局越女阿青
文案别人家的系统都在矜矜业业地当宿主的金手指,薇拉的狗逼系统却每天都在研究如何让宿主华丽地去死。系统宿主,你觉得这样的死法怎么样是不是特别盛大辉煌帅气特别对得起你救世主的身份薇拉我可以,我...
弟子八戒!敢问佛祖,和尚可能娶亲?张天道手持滴血戒刀对着佛,遥遥问道,神情恭敬,双目闪烁着冷意。谁说和尚不能养僵尸?算卦?娶亲?佛爷偏偏就做了,谁敢不服?问问佛爷手中的禅杖?就告诉他!西天想他了!且看张天道如何将和尚事业发展广大,话说系统,接下来是什么世界?本文章讲的是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重要的事说三遍,一!二!三在哪里?...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
谁也不知道,后来被人们公认为游戏革新者和领导者的萧枸,为什么有那么多令人惊讶的灵感。萧枸因为我是身携系统的穿越者啊。aaaa请假条预留坑位。以后有事请假就发这里。aaaa本...
地球青年雪月清穿越成一只雪兔,不过他气运逆天,得到了妖神花的洗礼。他离开了红颜,远走古星,踏上最强者的试炼路。百战不死,越战越强,破雪兔身,化为真龙。创自己的法,悟自己的道。证道后,天生下地独尊,俯视万古轮回,坐看岁月更迭。打穿仙路,将故人送进仙域。救过强大的大帝,是狠人等大帝的引路人,杀到过魂河的尽头。前往过乱古时代,和大长老称兄道弟,为了不让石昊在上苍那么莽,亲自教导他,为他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雪月清非原著中的雪月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文笔不是很好,见谅。...
意外重生,叶倾再次遭遇末世,只是这一次她回到了末世前夕。重生之后,叶倾茫然了,拥有四年的末世经历和经验,她能做什么一步步的走在所有人的前面,成为最终的大boss不,她只想一直活下去,活到丧尸灭绝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