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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拜师(第1页)

叶宇入住旅馆一事,确实是人尽皆知。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旅馆的老板和老板娘,满面春风的四处吆喝。

“叶半仙入住我们旅馆了!”

“半仙都认为值得一住的旅馆,你们还不快来住住!”

就这样的吆喝,别人就算是想不知道都难。

受此影响,很多没能够在千剑派到现场的人,都是闻风而来,想要一睹仙人之貌。

那可是半仙境啊,想想都厉害。

要知道,世上有无数的修仙者,就连突破金丹境都是一生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可现如今,却是有一个半仙出现,人们都很想知道,这位仙人究竟是猛成什么样,才能达到这么恐怖的境界。

热闹归热闹,却是没有人敢贸然靠近叶宇所入住的房间。

此时此刻的叶宇,就像是一个被粉丝给围在酒店的大明星,不敢轻易外出,只能待在房间里。

叶宇虽是后悔,但并不着急,因为他不赶时间。

“话说那不知名枪法,感觉挺猛的啊。”

闲暇下来,叶宇回想起今天早上的战斗,意犹未尽。

不同于在定山城外血火帮的屠杀,跟那个林源天打上一场,让他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不是用拳头去抡,而是用上了长枪这种兵器,并且他还用的很好。

比较可惜的是,他都没有正式施展开来,战斗就结束了。

没办法,金丹境对他而言,确实是连防御都破不了的小垃圾。

与人斗,其乐无穷。

尤其是用技艺与力量,凭借着实力获胜的感受,更是让人无比享受。

因为叶宇感觉的到,自己变强了。

“这就是王者联盟,和英雄荣耀爆火的根本原因啊……因为是跟真人PK,才会让人深陷其中。”

最终,叶宇想到了一种相同的案例。

“不知名枪法目前还是雏形,有待开发。”

系统对此评价,只是开口道。

“有待开发?”叶宇有些疑惑。

他在学会不知名枪法之后,即使是以前从来都没练过,但碰到枪之后,却是如臂驱指一般,娴熟而轻松的挥舞。

“不知名枪法,仅仅是教会了宿主,枪法的基础。至于枪技,则要宿主去开创。”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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