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o年,美国纽约州。
这是一个贫民社区。
糟糕的环境、粗鲁的人,还有恐怖和暴力组成了这里的一切,骂声、砸玻璃的声音、枪声,各种各样的声音充斥着这个地方,滋养着罪恶。
某条阴暗的小巷里,面朝下趴着一个人,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鲜血从他身下蔓延开来,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没有人来救他,也没有人关注他。
不久前,跟这里隔着一条街的地方生了一场战斗,一群加勒比人和一群黑人打了起来,他们甚至开了枪,现在那些人已经跑了,附近的人却还不敢打开门窗。
偶尔有人不得不路过,也行色匆匆,压根就不会去注意旁边巷子里躺着的人。
当然,他们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去管——那该是警察来管的事情。
当然,警察一时半会儿,很可能来不了,那些穿制服的人,正忙着抓隔壁那群爱惹事的黑人。
突然,那个趴着的人的手指动了动。
程豪觉得自己浑身酸软,肚子上好像还破了一道口子。
他出了车祸,还是飞来横祸。
当时他已经停好自己的车子,正走向不远处的咖啡馆准备迎接人生的第一场相亲,马路上的一辆豪车突然失控,朝着他冲了过来。
他从小接受训练,警觉性很高,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肯定能躲开,偏偏他前面,一个年轻妈妈牵着个背书包的小学生,两人一起背着古诗都没有现危险的降临。
他推开了那对母子,自己就遭了秧。
现在……他是受了重伤?怎么没人来救他?
程豪躺了一会儿,微微恢复了一点力气,而这时候,他周围还是一点嘈杂的声音都没有。
他耳朵出问题了?大街上出了车祸,怎么都没人围观?
程豪动了动,睁开眼睛,然后就看到了一些老旧的房子。
他明明在繁华的大街上,怎么现在……突然出现在城中村里了?
程豪一愣,紧接着又是一晕,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就那么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仿佛看电视一样,看到了一个少年的一生。
那少年经历的种种,他做不到感同身受,但那少年的人生,他倒是总结了出来。
这个少年名叫程锦浩,出生于1964年。
他的父母都是香港人,家境富裕,在他出生前,这对小夫妻坐了四个月的船,来到美国读书。
就是在美国留学期间,他们生下了程锦浩。
按照美国1868年□□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都能获得美国国籍,这对小夫妻就给程锦浩申请了美国国籍,小小的程锦浩,成了一个美籍华人。
不过程锦浩并不是在美国长大的,他出生后不久,就跟随父母回到了香港,从小在香港长大。
程锦浩的父母很爱他,按照这对夫妻的打算,程锦浩会在香港完成高中学业,然后再到美国读大学,但这期间生了意外。
程锦浩十三岁时,他的母亲因病去世,他父亲受不了打击,跑到国外去了,还跟家里失去了联系。
程家是个大家族,程锦浩的爷爷一共有三位夫人,生了九个子女,程锦浩这一辈人就更多了,因着程锦浩的爷爷还在,程家还没分家,但并不住在一起。程锦浩的父母就一直带着程锦浩住在外面。
程锦浩的父亲在离开前,把程锦浩托付给了他同父同母的哥哥,程锦浩的大伯。
突然没了母亲,父亲也走了,还寄人篱下……正
直叛逆期的程锦浩性情大变,原本成绩优异的他开始厌学,还时不时在学校里跟人打架,竟是成了校园一霸,然后就被开除了。
他的大伯给他换了几个学校,结果都没读上几个月不说,他还跟社会上的人有了来往。
程锦浩太能折腾,再这么下去一不小心就要学坏了……程大伯焦头烂额之际,就听了妻子的劝说,决定把程锦浩送到美国读书,认为美国的私立学校,应该能把程锦浩教养好,再不济,被学校关着又没有了狐朋狗友,程锦浩肯定就惹不出什么事情来了。
只有十五岁的程锦浩,就这么被送到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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