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这人主做外贸,涉及了好几个行业,手底下有好几家大公司。
孟书兰只知道他生意做得大做得好,至于是怎么发家的,没有离开家乡的这两年有没有干点什么,老实说她并不清楚。
重生归来,她其实有点好奇。
金鳞岂是池中物,此时的顾寒松,应该已经跟普通人不一样了。
所以,孟书兰想,这毛线摊子会不会是他弄的,那十几坨毛线,是见着她们来了,专程留下来的。
有了这个想法,孟书兰有些激动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顾寒松一直都没有忘记自己,还把她当朋友呢。
只是男女有别,他性子又太冷了,不知道怎么跟自己相处。
只可惜,小伙儿“啊?”了一声,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这是我们兄弟俩的。那谁啊?不认识。”
对漂亮大姑娘说谎,小伙儿脸更红了,眼神也漂得厉害,已经不敢再看孟书兰了,学着顾寒松望天空。
孟书兰失望得很。
原来不是啊……
自己又自作多情了。
这时,孟常丽跟何金秋已经挑好毛线了,付了钱,装好东西,准备离开。
何金秋眼尖,也见到顾寒松了,可那人的脸太冷了,平时也说不上话,想打个招呼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几次看过去,想笑一笑吧,结果人家根本不看这边。
孟常丽一心都在毛线上,根本没看见。
离开的时候何金秋还在叹息,“没见过这么沉闷的男人,他这个样子,以后能讨上媳妇么?”
听母亲这么一说,孟常丽才知道刚刚顾寒松也在,只是再次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走了。
孟常丽说:“其实小伙子……,还算不错吧,人有那么高,长得也周正,就是家里负担重了些。”
何金秋摇头。
顾家,家庭负担重是一个方面,主要还是顾寒松那个冰块脸,太不讨喜了,但凡是个疼女儿的人家,都舍不得将自家姑娘嫁给一个石头。
当然,左右都不关自家的事。
何金秋也就那么一句,之后就不说了。
孟书兰也很认同母亲的观点。
上辈子自己死时顾寒松都没结婚呢,那时他都三十六了。
母女三人带着两个小娃娃去了镇口的老梧桐树下,准备等车回去了。
将东西放下,几人坐在石墩上,孟常丽从背篓里翻了一件衬衣出来递给妹妹,“看看喜不喜欢,姐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
来了。
孟书兰微震,将衣服接过。
白色的衬衣,从剪裁到栩栩如生的绣花,都是孟常丽一针一线制作出来的。
姐姐还是如记忆中那般手巧,当年母亲跟外婆教出来的东西,她一丁点都没有忘记。
孟书兰摸着绣艺上那细密的针脚,笑得开心,“姐,太好看了,你怎么这么能干,又能做衣服又能绣花。我俩是亲生的吗?跟你比起来,我感觉自己长的不是手,是猪蹄。”
孟常丽被妹妹夸成这样,脸都红了。
“你这丫头,瞎说什么呢?姐这点手艺,也就能缝个衣服什么的,有什么用?你那双手,是写文章读书用的,以后有大出息,姐可比不上。”
孟书兰认真起来,“姐,不可妄自菲薄。谁说你这手艺没有用了,就你绣的这个花,都能当文化遗产了。”
孟书兰又看了眼何金秋,问两人,“妈,姐,我说认真的,你俩有没有考虑过,用这个手艺开店做生意啊?”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抱着大嫂,我教大哥黑吃黑 我在元宇宙修仙 绿茶娇媚动人,靠好孕系统盛宠了 穿越到巫师世界后默默成神 卡美洛领主 都市修仙人,这个世界我来主宰 陆三少,暗恋成真 伏天鼎 将门弃妇:你马甲又掉了 重生修仙仙动世界 家有长姐 NBA:神级中锋,镇压小球时代 宝鉴情缘 让你下山找老婆,你把师娘娶了? 普通人的抗战 多子多福:这个世界美女太多 重生后我嫁给皇叔,颠覆前夫江山 系统空间,逃荒种田富甲天下 红楼:李纨,余乃谦谦君子 纨绔迎娶悍妻后,竟得了气管炎!
在末世拥有一辆无限能源的房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你可以组建一只全世界最顶尖的生存团队,在保证食物充足的前提下,每天躺躺咸鱼,杀杀丧尸,有空的话就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样就很舒服了...
玩着,玩着,不但就把钱给赚了,而且还赚得越来越多。时常让宫本健太郎疑惑的一个问题就是,自己到底是在玩,还是在工作?...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生活的年月,水自流时光阴蹉跎,当回忆起光阴在岁月划痕时,总觉得该留住些美好。城市最底层的平凡生活,也许我们可以从平凡中读懂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小市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颗小黄豆,种地养活自己的日常,没有狗血,没有宅斗,只有清淡如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