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你的错。”唐娇反手抱着天机的胳膊,七分醉意三分娇态道,“你为什么还不醉?你醉了我才好问你话,来,干了这杯酒。”
“……”天机就着她伸来的手,喝了她杯中酒,心道对不住了大小姐,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之后,他既不会说梦话,也不会说醉话……
唐娇打了个酒嗝,半个身体缠在他手臂上,忽然咿咿呀呀的唱起黄梅戏来:“小娘子留步,在下西门娇,敢问小娘子家住何方?我看小娘子姿色出众,却穿得如此寒酸,实在心痛怜惜,不如从了我,与我回家做一对夫妻,生时共享荣华富贵,死后共眠温柔冢,不知小娘子意下如何啊?”
“……大小姐,你醉了。”天机有些汗颜。
“我没醉!”唐娇醒着就已经不好惹,醉了更加胡搅蛮缠,身体不停往天机怀里蹭,扭来扭去,胡乱囔囔,“别喊我大小姐,喊我西门大官人!快,伺候老爷宽衣解带!”
“……以后别跟男人喝酒了。”天机叹了口气,将她打横抱起,走回屋内,放在床上。
唐娇的酒品虽然很烂,但有一点值得称道,无论浅醉深醉,她沾了枕头就能睡。在床上挣扎了两下,便嘟嘟囔囔的把被子牵过来,乖乖把自己裹好,抱着枕头睡得不省人事。
别院深深夏席清,石榴开遍透帘明。
唐娇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悠长,窗外石榴花开得正盛,花红似火,绿叶如剪,将阳光剪成点点碎光,洒在唐娇裸露的锁骨上,以及露出袖外的一截皓腕上。
天机盯了她的锁骨许久,慢慢俯下身,嘴唇悬在她的锁骨上,将吻未吻,似啄未啄,最后终是偏过头,在她腕间亲了一下。
“……也别找我喝酒了。”天机直起身,有些低哑的说了一声,然后转身出门,到院子里收拾碗筷。
女儿红只喝了一瓶,剩下的两瓶尚未开封,天机摇摇头,把封口拆开,也不用杯子,直接将瓶口举到唇边,一口一口喝了起来,面色平静的犹如喝水一样,眼神由始至终没有改变过。
若是唐娇看到这一幕,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找他拼酒了,因为会沉醉的人永远是她,而天机,他永远不会醉,他永远都是清醒的,。
将最后一口酒喝完,天机放下瓶子,将之与碗筷一起收拾好,带到厨房内清洗,酒瓶子他没丢,放在灶台边上,心里知道唐娇不喜欢浪费,这瓶子也许会被她用来放醋放米酒。
琐事做完之后,他才回房换了身衣服,然后出了门。
附近的枣树下坐了卖豆腐花的小贩,担子放在脚边,似乎正在乘凉,天机走他身边路过,停下脚步,平静道:“回去告诉温良辰,我去李溪川家了。”
小贩愣在原地,直到他走远,才挑起胆子,回温府汇报情况。
听了他的报道之后,温良辰再次陷入猜忌的深渊不可自拔。
“李溪川是万贵妃的走狗,找他等于找万贵妃,天机究竟想做什么?”天气有些炎热,温良辰肩上披着一件紫袍,纳着祥云纹的襟口拉得很低,歪在凉亭里吹风,眼珠子转了转,思考着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这念头刚刚一起,就被温良辰给掐灭了。万贵妃灭绝皇嗣,皇上都没拿她怎样,只让她闭门思过几日,便将这事轻描淡写的揭过去了,温良辰琢磨着,除非万贵妃要弑君,否则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扳倒她。
贸贸然跟万贵妃作对的下场,就是被这个疯女人给缠上,虽说身为如意侯的温良辰并不怕她,但他也不想成天被疯狗咬啊,更何况这条狗又老又凶又丑,若是换条漂亮的小狗,他说不定还能受着忍着逗着。
“侯爷,要不趁他不在,把他的女主子抓起来?”幕僚见他犹豫不决,便提出一项建议道。
“你又能确定她是真主子?”温良辰端着白玉烟枪,吐着烟圈道,“他能拿个假货骗了王渊之,就不能拿个假货骗我?保不定真货根本就没露过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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