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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坐在六楼落地窗旁,窗外起着风,穿着白色背心宽阔的牛仔裤,身旁放着一包薄荷糖,关了手机,拿着一本书,看了半晌,竟歪歪地睡着了。
我梦见一个很大的房间,我以为,那是个空房间。
当我打开时,竟全部都是你,而你又是谁,怎么会闯入了我的梦中。你穿了一件旧绿色的裙子,我看见你满眼泪,慢吞吞地对我说:“是不是,只要我喜欢就好了,是不是,我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
我点头,但你的眼里并没有看到我,我转过头,我身后站着一个有着干净温暖笑容的男孩,他朝她伸出了手,他们牵着手,走出了空房间,穿过了一条条的街。
我跟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生怕被人群挤散,其实人一点也不多。
醒来,风再起时。
我微笑,给熏香炉添了些香料,身上熏得满满的都是木香。
这洒然的光阴,我的心里,欢喜着,没有比这样的日子更让我安心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以这样的一个姿态活下去,爱或死。
我欢就好。
这四个字一下子清傲地跳了出来,在我面前,带着那一段野活的青春扑面而来。
想起了杜拉斯,她说她从十八岁就开始苍老了,她说她下辈子不做作家,她要做风尘女,她说她到八十岁时还要和年轻的男人欢愉,她果真做到了。
我为了我。
邻家的小妹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来问我什么专业最好找工作最热门最高薪,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请你,做你喜欢的。
不要为父母的喜好去选择一个你并不喜欢的专业和爱情,因为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活着,如果不为自己喜欢的事和人活着,那么活着,就不像活着。
她最终放弃了父母建议的专业,选择了她喜欢的制药专业。
看到她非常开心的拿着入学通知书,我掉下了泪,如果,让我回到她这样的年龄,那么我绝对不会放弃我最初的喜欢,绝对不会。
我欢就好,是一句苦禅,只有错过,才会懂得。
尽管说出口,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嚣张,可我们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我欢就好》里,有一个叫唐未欢的女孩,她曾经是叫唐欢的,从父母离异那年起,她就固执地把自己名字改成了唐未欢,她觉得,此生她都不会再有欢乐了。
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远都孤孤单单的样子,害怕失去,她总是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诉说自己的不开心,她会动不动就大哭寻死觅活,就是为了让人关心她。小喇叭说自己是一个爱喊狼来了的孩子,而最终狼真的来了,还会有人来吗?
有人说,一个女子抽烟美不美,要看她的手。总是会在难过的时候,抽一根细细的卡碧。卡碧比寿百年还细,是我见过最细的烟,不是很凉,淡淡的香,抽的时候,我有轻微的晕烟。那时的我,非常温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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